根据2026年第一系列总稽查司报告,由“大马微电子系统有限公司”管理的国家数码身份证项目实施初期,存在多项弱点,包括在未经适当批准的情况下支出2813万令吉。
该报告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国家数码身份证(MyDigital ID)项目的治理结构未能按原定方式运作,导致会议中未就开销批准及项目实施作出正式汇报。
根据报告,稽查发现“大马微电子系统有限公司”(MIMOS Berhad)在2023年12月至去年3月期间,未经项目指导委员会及技术委员会事前核实,便支出2813万令吉。
尽管后续稽查发现,上述开销于2024年10月25日获得一个于2021年在内政部属下成立的指导委员会核实,但这并非MIMOS根据2023年12月12日函件所必须取得批准的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