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正在检讨候选人的竞选开支上限,并研究是否应将政党在竞选期间的支出一并纳入计算范围。
《新海峡时报》报道,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表示,这项检讨属于政府持续修订与强化《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的一环。
根据该法令,开销上限仅适用于候选人个人,而非其代表的政党。
目前每名国会议员候选人的最高开销限额为20万令吉,州议员候选人则为10万令吉。

选举委员会正在检讨候选人的竞选开支上限,并研究是否应将政党在竞选期间的支出一并纳入计算范围。
《新海峡时报》报道,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表示,这项检讨属于政府持续修订与强化《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的一环。
根据该法令,开销上限仅适用于候选人个人,而非其代表的政党。
目前每名国会议员候选人的最高开销限额为20万令吉,州议员候选人则为1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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