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名蒙面人上周砸毁蕉赖一家娱乐中心的影片在网路广传,34名涉案男子今日在推事庭被控持械参与骚扰并俯首认罪。
推事法依扎诺 (Faezahnoor Hassan)判处其中32名年介21至57岁的被告,每人罚款3000令吉,若未能缴还,则须以监禁4个月取代。
上述被告分别是陈志振、峇马纳登(G Bathmanathan)、科吉兰(M Kogilan)、林培飞、杨凯文、王志健、雷凯轩、卓维胜、陈俊宁、许德才、程通海、纪晋轩、林中耀、陈光文、何志成、黄志雄、梁忠荣、斯里坎(G Srikanth)、加尼森(A Ganesan)、李明忠、黄伟权、许家禄、王正源、任浩杰、林家诚、蔡俊友、柯冠兴、王益钦、庄凯俊、哈兹林、李德华、陈振忠(被告名字皆为音译)。
另两名同为19岁的被告杨凯泽和锺宇恒,则个别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