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期修订公职人员申报资产的规定,但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批评,最新修订虽大幅提高联邦公务员的财务披露要求,却未涵盖部长与民选代表。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 Center)指出,通过引入更明确的资产分类、更严格的申报要求,并针对特定资产购置设立正式批准程序,新规定确实重大改善了公共领域的问责制度。
然而,C4认为,该规定仍有明显漏洞,因为同样的申报义务并不适用于同样掌握公权力的行政成员。
“新规定并不涵盖其他可能管理财务不当、挪用资产或涉嫌贪腐的行政成员,例如部长和民选代表。”

政府近期修订公职人员申报资产的规定,但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批评,最新修订虽大幅提高联邦公务员的财务披露要求,却未涵盖部长与民选代表。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 Center)指出,通过引入更明确的资产分类、更严格的申报要求,并针对特定资产购置设立正式批准程序,新规定确实重大改善了公共领域的问责制度。
然而,C4认为,该规定仍有明显漏洞,因为同样的申报义务并不适用于同样掌握公权力的行政成员。
“新规定并不涵盖其他可能管理财务不当、挪用资产或涉嫌贪腐的行政成员,例如部长和民选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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