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苏丹阿都拉表示,各方不应随意使用“习俗地”(tanah adat)一词,特别是在涉及原住民社群的事宜上。

《马新社》报道,苏丹阿都拉指出,在马来半岛特别是彭亨州,《1954年原住民法令》(134号法令)并不存在所谓的“习俗地”土地类别。

他表示,134号法令列明的具体术语,是第6条文下的“原住民区”与第7条文下的“原住民保留地”,州当局可通过刊登宪报通告将之列为宪报保留地。

“切勿随意使用‘习俗地’这个词,仿佛任何被占用、进入或使用的土地,都会自动变成一种权利。”

“近来彭亨发生太多涉及土地与侵占的课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外界与王室及州政府的关系和看法……从过去到现在,我们从未亏待任何原住民社群。”

州当局依法有其权利

苏丹阿都拉是在云冰的双溪莫原住民村,为主持配合2026年原住民日举行的人民宴会活动开幕时发表上述谈话。

彭亨王储东姑哈山纳在场,出席者还包括副首相兼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阿末扎希,以及彭亨州务大臣旺罗斯迪。

苏丹表示,州政府从未打算剥夺原住民的权利,并补充其福祉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予以尊重、维护及保障。

他指出,宪法本身允许制定专门条款来保护和促进原住民的发展,包括保留土地。

“不过,权利必须与法律并重。在134号法令下,州当局有权授予(他人)占用原住民区或原住民保留地内特定土地的权利。”

勿以习俗地之名乱来

苏丹阿都拉指出,不能仅凭某个地区被称作习俗地就接纳有关申索。

“土地地位、宪报公布情况、边界、占用历史以及现场实况,都必须先依法审查。”

苏丹也希望测量、划界和宪报公布原住民区的程序能够加速完成,以确保分配给原住民社群的土地受到妥善保护,同时避免重叠以及无休止地扩大申索范围。

“我不希望任何一方,无论是个人、组织还是利益相关者,混淆原住民社群,制造出‘凡是他们申索的土地都是习俗地并自动属于他们’的印象。”

“我不希望云冰哲末里(Jemeri)和马兰甘榜卓(Kampung Cot)发生的事情在其他地方重演。当局必须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