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隆雪华青)昨日举行团员大会,通过10项提案,包括吁请政府即刻设立司法任委员会举荐法官人选,以及检讨法官的服务条例和薪资。
团员大会也通过一项临时动议,非议华总青于2007年度代表大会拒绝接纳隆雪华青对于华总青章程修改的程序动议,并吁请华总青勿自我矮化及摒弃青年团的自主性。
隆雪华青团员大会提案与临时动议如下:
临时动议
隆雪华青团员大会非议华总青于2007年度代表大会拒绝接纳隆雪华青对于华总青章程修改的程序动议,并吁请华总青勿自我矮化及摒弃青年团的自主性,而非权谋性、由上而下地通过华总中委会修改华总青章程。
提案 1:
吁请政府即刻设立司法任委员会(Judicial Appointments Commission)举荐法官人选,以及检讨法官的服务条例和薪资。除了向在1988年司法危机中遭革职及停职的六名最高法院法官发出抚恤金(ex-gratia),也必须采用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提出的建议,向他们做出诚恳的道歉。
案由:
自1988年司法危机中遭革职及停职的六名最高法院法官事件发生后,我国的司法体制便遭受严重的破坏,司法独立、廉正的形象荡然无存。设立司法任命委员会能够使法官在公正、透明及不偏袒的情况被获得遴选及提拔。仅向六名最高法院法官发出抚恤金是不足的,因为他们所受到的伤害非金钱所能弥补,道歉才是抚平历史创伤的最佳方法。
提案 2:
吁请政府还政予民,即刻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大会也要求民联政府落实民联在选举前所许下的诺言,并公布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进程表。
案由:
为了提高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效率、透明度、廉洁度,乃至社区活力的考量,消失40年之久的地方政府选举都应该尽快恢复。目前执政五州的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和回教党皆在第12届大选之前签署了公民团体提出的《人民宣言》。该宣言涵盖了恢复地方议会选举的诉求,而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也承诺一定会落实地方政府选举,时间可能是在未来一年到三年之内。
提案 3:
吁请雪州政府公布解决万挠高压电缆绕道事件的进程表,以便万挠新村居民能够安居乐业,不再为高压电缆事件奔波操劳。
案由:
马华代表在士拉央及万挠国州选区惨遭淘汰,我们有理由相信那是因为居民不满他们原有的代议士无力解决的结果。现在由民联担任雪州政府,村民都看到了高压电缆绕道的曙光,而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也承诺在执政一百天内解决。因此万挠高压电缆绕道事件不宜再拖延,只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圆满解决,相信将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
提案 4:
吁请政府废除《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以确保媒体享有高度的新闻自由。
案由:
由于印刷媒体受到《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的管制,导致新闻自由被侵蚀,而每年需要向国安部申请更新准证的措施,更是他们的紧箍咒。废除《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将能促进我国的言论自由空间。
提案 6:
吁请中央政府、 Grand Saga大道公司与雪州政府三造商议解决方案,一劳永逸地解决蕉赖皇冠城封路与开路风波,并以社区人民的利益为考量。
案由:
蕉赖皇冠城封路与开路风波愈演愈烈,居民因为无法忍受大道公司动用警方封路而多次起肢体冲突。雪州政府已经两次出示文件,证实路礅地段属于雪州管辖,但是大道公司到现在却还未能出示任何文件,证实地段属于他们。因此,大道公司无权设立路障。中央政府不应保持事不关己的态度,反之应与州政府协商解决问题。
提案 7:
吁请政府立即释放在内安法令下遭扣留的五名兴权会领袖,以及其他所有在内安法令之下被扣留的人。政府也有必要废除这项不得人心的法令,以纾民怨,以解民忧。
案由:
内政部长赛哈密表示,为了国家的稳定与安全,政府不建议废除内安法令。他也说兴权会、回教祈祷团挑起煽动族群与宗教敏感性就是例子。我们认为,内安法令已经被当权者滥用,而且是出自于政治目的,其中不含国家稳定与安全的因素,因此废除该法令将能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提案 8:
吁请政府撤销提控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并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
案由:
由英殖民政府制定的《1948年煽动法令》不应存在于民智渐开的民主社会,因为与诽谤法律有别的是,在煽动罪名下被提控的人无法在真相的基础上为自己辩护。如果有人因履行其言论自由而损害到其他人的利益,那么他可以在诽谤罪名下被提控,这是民事案件,而非刑事案件。以《1948年煽动法令》来提控拉惹柏特拉明显是具政治动机,用意是警戒公众勿公开议论各项课题,特别是阿尔丹杜雅命案。
提案 9:
吁请政府以校园自主、学术自由、学生自治为依据,拟定新的《大学法》,以取代不符现有宪法精神的《大专法令》。
案由:
从1993年10月1日开始,当时的教育部长苏莱曼,重述了检讨《大专法令》的承诺,而前任高教部长拿督沙菲益也表示已经成立委员会,准备修改《大专法令》。但是随着部长的调换,修改《大专法令》不了了之。刚上任的高教部部长也信誓旦旦地在国会提出修改《大专法令》,但至今修改内容始终都没有定案。为了赋予大专生更多的自由,高等教育部应该废除不符宪法精神的《大专法令》,重新以更注重人权与学术自由的《大学法》取而代之。
提案 10:
吁请高教部尊重国立大学的学生结社自由权,拟定一个公平、合理和透明的学生社团注册准则,以使大学生可以自由申请成立相关社团。
案由:
成立18年的博特拉大学华文学会由于不满校方无理剥夺学生办活动权利而展开的博华注册运动,该运动至今已3年了,但是注册的消息仍然遥遥无期。大会认为,大学校方不应该无理地拖延博华注册,应该尽快在3个月内解决这个问题。
大会也认为,博华无法注册问题在于国内大专缺乏一个公平、合理和透明的学生社团注册准则,造成博华注册问题发生。所以,我们要求大专校园全面开放,尊重大专生的结社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