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不得签署学校银行户头支票”课题不断延烧,槟威和雪隆华校董联会近来纷纷出声抨击和反对教育部这样的训令。
两会最近均发表文告,呼吁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左一)关注和解决教育部最近通令华小董事长不准签署学校银行户头支票的课题,防阻华小董事会主权被侵蚀,确保华小董事会在教育法令下,应有的法定地位与权力得以维护。
槟威华校董联会在上周四(7月3日)更疾呼槟威华小及国民型董事会的主权已再次受到严峻的挑战,进而促请全槟华校组织做好动员准备,以坚决反对教育部这项决策。
疑涉及财政部的稽查要求
不久前,槟州华小及国民型中学接获槟州教育局的通令,指示所有学校的银行户口支票,只准许校长(强制性)、与第一副校长(行政)或第二副校长(学生事务)或课外活动主任才有权力签署。换言之,除了学校董事会本身的户头外,董事长不可签署以上学校户头支票。
另一方面,魏家祥昨天向媒体解释说,教育局这项训令可能涉及财政部在稽查财务报告的要求,而他也正在对此事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法令赋予董事部的权力
槟威华校董联会强调,董事会一直以来都行使着签署学校支票权利。董事会有权签署“政府拨款户口(Wang Kerajaan)”及“公众捐款户口(Wang SUWA)”,教育部不应故意制造问题,以干预董事会的有关权利。
雪隆华校董联会也共享了同样的看法,它要求教育部尊重董事部在法令规定下享有的相关权力,同时揭露教育部过去也两次企图剥夺董事会这样的权力。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前言,华小属政府资助学校(government-aided school),它拥有董事会组织。学校董事会作为学校的管理机构,董事长签署学校银行户头支票是其职责所在,教育部或教育局应给予正式确认和尊重。”
指教育部企图故技重施
“有关类似事件曾发生在1977年和1999年。当年,在华社的强烈反对和抗议下,教育部随后宣布收回成命。最近,教育部相关部门又投石问路,重施故技,向各州教育局发出一纸通令,此举显然无视教育法令的条文与精神,试图剥夺华小董事会对学校行使主权与履行职责。”
槟威华校董联会也质疑,若董事部不能签发学校支票,则它要如何有效管理学校财务,避免触犯教育法令。
“过去几十年来,华小与国民型董事部在管理学校财务方面的工作经验丰富,也义务地为政府节省了不少的行政开支。不准董事会签署学校的支票,请问董事会将如何有效地管理学校的财务以免触犯教育法令?”
10年前冯镇安已做厘清
槟威华校董联会进一步指出,10年前,当时的教育部副部长冯镇安曾针对类似的问题,指示了各州教育局收回不准董事签支票的谈话,表示继续赋予华小及国民型董事部签支票的权力。
“1999年9月8日,教育部副部长冯镇安…宣称:‘随着公函发出后,董事部有权在学校2个户口的支票签名’。部长也说:‘除了收回指示及保持原状,我们将深入研究这个问题,赋予华小董事部永久签名的权力’。”
指槟教育局是罪魁祸首
吉隆坡冼都中文华小董事长王鸿财也上周四(7月3日)也针对同样的课题,谴责槟州教育局主任依布拉欣,滥用教育法令误导民众。
“现今的华校董事会章程就是依据上述条款所制定,来管理学校,确保学校的所有财产得到妥善的保管。所以董事会签署银行支票是符合1996年教育法令的。”
“遗憾教育部与教育局有太多种族极端分子,经常滥用通令来骚扰华校,槟州教育局主任依布拉欣就是其一,也是这次禁董事签署支票的罪魁祸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