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8点更新
虽然第二大桥原有承包商马友乃德建筑(UEM)被踢出局,并由联邦政府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接手的传闻尘嚣甚上,但是槟州首长林冠英却声称对此毫不知情。
但若一切属实,他希望联邦政府能采取公开招标制度,并确保工程依据时间表竣工。他也否认发现任何人士以不正当手段在背后操纵,以从中牟利。
中央未汇报首长靠媒体知进展
林冠英(右图)今日在光大28楼办事处召开的记者会上,被询及媒体报导政府将设立“特殊目的公司”接手第二大桥计划时表示,至今州政府仍未设立任何特别机构或受联邦政府指示设立类似的机构。
“我对马友乃德建筑已被踢出局或遭削减其所负责工程款项的消息毫不知情,只通过媒体了解。”
“但若他们提出(设立上述公司),我们愿合作及符合他们的要求,以加速第二大桥的竣工。这是我唯一能表达的。”
《光明日报》在7月19日曾报导,第二槟桥承建计划出现变局,传负责二桥49%工程的马友乃德建筑将被踢出局。原本由该公司负责的工程将会由新公司接手或直接交由中国港湾公司独自完成整个工程。
由于马友乃德建筑已经开始著手进行二桥桥身的铸模工作,预料该公司被撤换后,将会由原本的主要承建商,变成为有关工程提供铸模的承包商。
《光明日报》当时引用可靠消息指出,首相署经济策划组(EPU)已经开会,作出了这项初步决定。
第二财长证实设政府公司接管
不过在今日较后时,第二财政部长诺莫哈末在吉隆坡受询时证实,政府已成立一家由政府100%拥有的“特殊目的公司”,来接管第二大桥的特许经营权,然后负责发出大桥承建合约。
“较早时,我们的提议是交由特许经营业者(负责承建和管理大桥),但是我们现在只会发出建造合约。因此,我们才会成立特殊目的公司,就好像是一家特许经营业者,承建者则是以合约方式进行工程。”
不过,诺莫哈末表示,他还不知道哪一家公司会获得大桥建造合约。他也指出,政府将在较后时候决定谁负责收取过路费和价格。
第二大桥工程可谓多事之秋,新加坡《海峡时报》今年初报导,DCX Technologies私人有限公司入禀吉隆坡高庭,指控马友乃德盗用该公司草拟的槟城大桥绘图而索取赔偿。
DCX Technologies公司当时指出,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HRA Teguh私人有限公司也对大桥工程,分别提呈了各自的建议书。而该公司建议书中所包含的3项建议选择,其中一项却与这两家公司的建议书相同。
针对原有承包商突然被盛传被撤换,是否有人在背后操纵或涉及不正当行为,林冠英仅回答说他不知情。
“这属中央政府的计划,他们比较熟悉。我们未被通知,尚若存有不正当的做法,也无法知晓。最好询问经济策划组。”
他说,要是州政府的工程,本身就会严格控制一切。虽然未接获大桥最终的路线定案和联邦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但是州政府不认为,土地征用将对工程构成任何的阻碍。
第二大桥公司接手收回9亿工程
今日《光华日报》引述《The Edge》最新一期的报导指出,中央政府已成立“第二大桥有限公司”(JKPP)接手槟城第二大桥,并收回原本授权予马友乃德,高达9亿令吉的工程项目。
报 导指出,中央政府在两周前成立该以经济策划组总监苏来曼玛布为首的“第二大桥有限公司”,其成员相信包括负责监督第二大桥的前公共工程局总监再尼奥斯曼 (Sulaiman Mahbob)。此作法和政府针对砂州巴贡水坝计划成立砂拉越水力(Sarawak Hydro)的作法,同出一撤。
政 府原将第二大桥的特许经营权以“建造、营运及转移”(BOT)方式交给马友乃德,但第二大桥公司成立后,中国港湾工程有限公司获得23亿令吉的工程授权信 (letters of award),但马友乃德的授权工程项目却被削减40%(9亿令吉)至13亿令吉,受影响的包括土地及收费站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