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泛婆罗洲大道项目启动迄今历时十年,造价相较原定合约成本超支10亿令吉。总稽查司揭露,这项巨型项目在规划、执行、监管层面均存在一系列弊端,导致项目严重延误。

《2026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今日发布,其中指称项目35个工程截至今年3月31日仅完成了4个(11.4%),其余31个总值163亿令吉的工程仍在施工。

大道建设的管理权早在2019年9月22日便已从项目交付伙伴移交工程部,惟进展依然缓慢。

“有9个工程列为病态项目,13个进度落后,另有9个进度超前。”

“因此,完善沙巴交通网络并为使用者提供更安全道路的目标,迄今仍未完全实现。”

沙巴泛婆罗洲大道项目启动于2016年4月11日,全长706公里,路线涵盖新都敏至亚比与古达、兰瑙至山打根32哩、山打根32哩至斗湖。

项目原定耗时69个月,即2021年12月31日前竣工,却一再延误,导致第一阶段总合约成本从179亿1000万令吉增加到189亿6000万令吉,涨幅达10亿5000万令吉(5.9%)。

诸多缺陷导致项目延误

稽查报告列出多项致使延误的规划与执行缺陷,包括动工前未确保工地准备就绪、项目交付伙伴执行力不足、承包商与顾问公司履责欠佳、设计变更、公用设施迁移等。

稽查司发现,透过项目交付伙伴建立的“工程讯息系统”进行的项目监管未见成效。

“系统使用率低下、涉及数据丢失的事件,以及制定监管政策方面的缺失导致透过工程讯息系统对1A阶段项目的整体监管归于无效。”

稽查报告同时揭发项目中的多项未遵循法律、条规、指南情况。

其中,涉及金额超过100万令吉的工程变更指令,是由审批上限仅为100万令吉的委员会擅自批准,未依规呈工程部采购局或财政部秘书长审批。

稽查司发现,涉及1A阶段的15项工程、总额达5亿1399令吉的57份工程变更指令,均由主管官员主持的委员会越权批准。

“这57份工程变更指令中,共计1416万令吉的11份未呈交工程部采购局审批;共计4亿9983万令吉的46份则未呈财政部秘书长审批。”

其它财务违规方面,稽查司发现,本应由承包商承担的建筑工业发展局征税,竟是动用了政府资金603万令吉代付。

同时,由于敲定合约文件时出现延误,导致超额违规支付款项达1亿6364万令吉。

建议系列补救措施

总稽查司向工程部与沙巴工程局提出一系列建议,以化解上述问题。

总稽查司要求相关机构按既定时间表,落实各项解决工地准备与赔偿、公用设施迁移、设计变更、承包商任命、工程恢复的措施。

“这是为了确保项目能够按照既定的恢复计划如期竣工。”

针对工程变更指令争议,总稽查司呼吁工程部与沙巴工程局,确保所有指令均符合财政部指南,呈交权责相符的机关审批。

总稽查司也要求两部门重新检视既有有效合约,在征得相关方同意并完成法律审核,透过修订合同条款,调整审批权限以符合财政部规定。

此外,总稽查司建议,倘若工程讯息系统的服务期限获准延长,应进一步加强其监管功能。

报告强调,唯有如此,方能确保项目达成预期目标,并保障政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