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警方今日释放了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但是律师公会依然会在明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寻求通过议决案强烈呼吁政府立即释放所有内安法令被扣者,以及废除所有允许未经审讯扣留的法令,包括内安法令。
律师公会主席安碧嘉(右图)在本月15日发出通告,邀请所有律师公会成员出席这场明早10点在马华大厦李三春礼堂举办的特大。
明早将辩论的议决案点名郭素沁、《今日大马》网站主编拉惹柏特拉,以及5名去年12月遭扣留的兴权会领袖,呼吁政府立即无条件放人。郭素沁已经在今午1点获释。
呼吁收回三报馆解释信
议决案也呼吁政府收回发给《星洲日报》、《太阳报》与人民公正党党报《公正之声》的要求解释信。三家报馆必须在本周内作出答复。
律师公会是援引《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第65(1)条文召开特大,必须获得至少500名会员的出席才算有效。
已沦为政府的政治工具
律师公会成员也纷纷在公会网站上撰文鼓励其他成员出席特大,陈万清(Stephen Tan Ban Cheng,译音)就指出,去年12月被扣留的5名兴权会领袖,其中4人都是律师公会的会员。
他认为,内安法令早应在60年代当我国的警队击败马共后废除,因为民主社会是无法容忍“以暴制暴”的。
律师公会旗下的人权委员会副主席邱进福也撰文指出,内安法令已沦为政府用于服务自身政治利益的法令。
律师公会在特大所提出的动议内容:
大马律师公会:
(a)对援引内安法令逮捕拉惹柏特拉、陈云清与郭素沁的行动感到非常愤怒;
(b)非常关注目前仍有超过60名人士在内安法令下被扣;
(c) 重申2008年3月15日的呼吁,立即与无条件释放所有未经审讯遭扣留的人士,包括玛诺哈兰(M Manoharan)、乌达雅古玛(P Uthayakumar)、耿卡哈兰(R Kenghadharan)、甘纳巴迪(V Ganabatirau)与瓦山达古玛(K Vasantha Kumar);
(d)坚持捍卫宪法与国家原则所列明的法治精神;
(e)重申律师公会持续与毫无疑问地反对内安法令与所有允许未经审讯扣留的法令,因为它们违反宪法、具有压迫性与破坏法治精神;
(f)指出身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政府必须兑现其宣誓,其中包括“提倡与捍卫人权与基本自由”,以及提倡“媒体自由,包括虚拟世界”,以及;
(g)非常关注政府在2008年9月11日,因为某些课题的报道,而发出要求解释信给三家报馆,即《星洲日报》、《太阳报》与《公正之声》。
现在我们议决:
(一)大马律师公会强烈谴责逮捕拉惹柏特拉、陈云清与郭素沁的行动,并强烈呼吁政府立即与无条件地释放被扣留的拉惹柏特拉和郭素沁。
(二)大马律师公会强烈呼吁政府立即与无条件释放所有目前仍遭未经审讯扣留的人士,包括在2007年12月13日被令扣留两年的诺哈兰、乌达雅古玛、耿卡哈兰、甘纳巴迪与瓦山达古玛。
(三)大马律师公会强烈呼吁政府立即废除内安法令与所有允许未经审讯扣留的法令,例如《1969年紧急法令》(公共秩序与防范罪案)以及《1985年危险药物法令》(特别防范措施)。
(四)大马律师公会强烈谴责向《星洲日报》、《太阳报》与《公正之声》发出要求解释信的举动,并强烈呼吁政府立即收回要求解释信。
(五)大马律师公会呼吁政府捍卫它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许下的宣誓,提倡与捍卫人权与基本自由,以及提倡媒体自由,包括虚拟世界。
(六)大马律师公会呼吁政府展示它遵守并捍卫宪法与国家原则所列明的法治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