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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纪元风波再闹出另三宗官司<br>柯嘉逊起诉叶新田邹寿汉诽谤

下午2点半更新

继日前民间文史工作者万家安起现任新纪元学院院长柯嘉逊诽谤他是“要饭的文棍”之后,新纪元学院风波继续延烧,并再闹出另三宗官司。

new era college dispute 231208 all 柯嘉逊、新院主任及家长等人今日恫言将对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和相关成员,在长达半年180天的风波过程中,所发出的几项不实的指责与恶意扭曲,意图误导华社的行为,保留法律追诉权。

他们准备采取三项法律行动,包括入禀两项诽谤案,并申请庭令指不续聘柯嘉逊与公开征聘新院长的程序不合法,阻止新旧院长交接。

柯嘉逊是在詹缘端及新院招生处主任梁胜义,以及两名新院家长即尊孔独中校长吴健成及叶观明的陪同下,今早在隆雪华堂召开记者会如是表示。

不满被暗指贪污人格有问题

首先,柯嘉逊是基于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不在今年9月26日文告中,指责新院有“令人不安”的财务事实,同时暗指柯嘉逊人格有问题,使人产生柯嘉逊是贪污嫌疑犯的印象,而决定起诉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主席叶新田及财政邹寿汉两人诽谤。

根据报章报道,柯嘉逊曾经在“救救新院”说明会上,澄清有关的指责,并指出新院2008的账目盈余100万令吉,反指董教总教育中心本身才亏损100万。

没对领奖学金不实说法道歉

其次,新院两名已经呈辞的主任,即新纪元学院学术处主任詹缘端及新纪元学院教育系主任张永庆,也将起诉邹寿汉诽谤两人领取新院奖学金和薪金,去念博士。

new era college dispute 231208 zhan yuan duan 詹缘端(左图)表示,即使4人调解小组已在报告澄清这些指控,但是邹寿汉仍三番四次重复这些不实说法;后来更以自己“记错了”为借口来开脱,完全没有对他和张永庆所造成的名誉破坏道歉。

詹张两人是新院五名基于原则,而与柯嘉逊共进退而呈辞的主任之一,此举是为了抗议董总特大议决以10票对3票不续聘柯嘉逊。

根据报道,邹寿汉早前曾暗指詹缘端及张永庆领取新院奖学金深造,结果招致两人多番严正驳斥。过后邹寿汉才向媒体表示可能他记错了,所以才会发出错误的言论,不过他并没有透过媒体向两人致歉。

年底若无转圜沉痛申请庭令

此外,新院院方及家长,也指责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在不续聘柯嘉逊与公开征聘新院长达程序不合法,并准备保留申请庭令的权利。

他们表示若在12月31日柯嘉逊任期届满之前,新院风波仍然没有回转的余地,不排除采取逼不得已的最后举措,以“沉痛的心”申请庭令。他们警告说,一旦申请庭令,新院的一切运作可能要陷入停顿状态。

针对采取法律行动是否表示已无转圜余地的问题,柯嘉逊直批叶新田才是其始作俑者。

“叶新田也讲很多次,最近也向华总主席林玉堂讲,他不愿意协商,就是要我走不可。”

叶新田拒沟通迫使家长诉讼

而詹缘端也补充,新院院方和家长学生向来都希望进行沟通,甚至准备全面配合华总成立的调解委员会,但是对方的反应却是完全相反的。

new era college dispute 231208 ye guan ming 新院家捍会成员叶观明(左图)也指出,如今已到最后关头,再也无法忍让,才迫不得已采取法律途径。

“我们知道申请庭令对新纪元学院和学生有很大的影响,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但试问叶新田、邹寿汉这些人,他们有想到这一点吗?所以我们带着沉痛的心,才决定申请庭令。”

院方已组成强大阵容律师团

另外,柯嘉逊透露新院院方,已经委托由前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谢春荣、两名董总法律顾问即杨培根和蔡庆文、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兼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以及人权律师拉蒂花所组成的阵容鼎盛律师团,来准备处理起诉事项。

柯嘉逊介绍其律师团成员,皆是长期参与捍卫民权和人权的资深律师。预料针对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的诽谤律师信,将会在本周内发出。

以下是新院远方文告全文:

新纪元学院院长等对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采取法律行动

自6月14日新院风波爆发以来,前后引伸不少争议性的题课,包括雪邦校地合约内容的疑点(6月13日)、院方人事征聘权和主任列席理事会关于院长负责制的校园民主原则(4月11日和6月14日的理事会)、柯院长不被续聘问题(9月24日)、华教元老成立调解小组到失败的过程(6月27日至9月4日,8月董事会发出《新纪元学院风波的真相1》)、国家学术鉴定局MQA的课程认证问题(9月22日)、成立高等育咨询团及公开招聘新院长(9月26日)、令人不安的财务状况(9月26日,董事会警告考虑发表《新纪元学院风波的真相2》,并指柯院长有“人格问题”)、申请升格大学被拒(10月3日)、董总特大表决不续聘柯院长(11月2日),到教职员学生家长请愿不果而发起救救新院大会和全国巡回说明会(11月2日起至今),等等。

在长达半年180多天的风波全过程中,董教总教育中心官方版言论针对风波发表一系列文告,都跟事实有很大的出入,甚至是刻意扭曲事实,对柯院长和相关主任造成严重的名誉破坏。我们对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及相关成员以下列几项不实的指责与恶意扭曲,意图误导华社的行为,保留法律追诉权。

一、关于“课程与财务令人不安的一些事实”的指控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在9月26日文告中恫言将对新纪元学院在课程和财务管理方面“令人不安的一些事实”公诸于众,并指称说逼迫董事部将这些事情真相公布的人必须负起“打击民族高等教育”的罪名,而不能反过来责怪董事部公布真相。

这项指责首先提到有新纪元学院有“令人不安”的财务事实,同时暗指柯院长人格有问题,使人产生柯院长是个贪污嫌疑犯的印象。

院方完全同意绝对有公开财务详情的必要。柯院长甚至三番四次公开主张要求华社彻查新院财务的真相,若指责属实,他及前领导都应该负上法律责任,而不是私下调查,私下了结。

董教总教育中心财政邹寿汉竟然在11月2日董总特大表决前的交流会上公开所谓令人不安的财务问题,包括2003年一笔1200万款项中的930万元不知去向,2005年有5张共280万元的定存利息不知进了谁的户口。(见柔佛董联会及马六甲董联会11月17日的文告《彻查邹寿汉对新院财务的指控》,hppt://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93228)

到今天为止,董教总教育中心公告说请毕马威顾问公司来查账,但迄今尚未对邹寿汉的指控进行正式的调查行动。

柯院长将起诉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主席叶新田及财政邹寿汉诽谤。

同时,我们欢迎任何华团代表或新院或董教总教育中心的赞助人来新院,要求彻查新院的财务情况,并公布于众,以昭大信。

二、不续聘柯院长与公开征聘新院长的程序不合法,院方保留申请庭令的权利

按新纪元学院管理规章第十六条之(1)理事会有责任经营管理本学院;第廿三条之(1)理事会应委任一位院长,及需要时亦委任一位副院长,惟须由董事会批准,并应呈报教育部以获批准;第廿三条之(2)院长乃学院之首席行政及学术人员。

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主席叶新田在9月24日发函通知柯院长不续聘,并公开征聘院长,26日以教育中心名义刊登征聘院长广告,截止日期是10月31日,11月13日宣布新院长人选。

因此,董事会不续聘柯院长到公开征聘新院长的决定,并不按照理会管理规章执行,严重侵犯新院理事会的主权。

对董事会越过理事会私下做出不续聘与公开征聘的决定,我们保留申请庭令的权利。

三、邹寿汉多次指新院两位主任张永庆及詹缘端领薪和拿奖学金去念书,恶意误导华社,造成两人的名誉受损。

两位主任曾经对陈友信等四人调解小组做出澄清,并证明他们是离职且自费念书,完全跟新院无关,这项澄清已写入调解小组报告书中,董教总教育中心也接受这项报告。邹寿汉后来才表示可能记错为自己开解,但完全没有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名誉破坏表示道歉。张永庆和詹缘端保留对邹寿汉的法律追诉权。

代表律师

1. 杨映波(律师公会前主席)

2. 谢春荣(执业律师,民权委员会主席)

3. 杨培根(资深律师,民权委员会前主席)

4. 蔡庆文(执业律师,资深华教工作者)

5. 西华拉沙(Sivarasa Rasiah,民权律师)

6. 拉蒂花(Latheefa Koya,民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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