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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合约首日解密却杂乱无章<br>工程部延至下周才允公众查阅

highway contract 020109 reporters.jpg 工程部今日首度解密国内22家大道公司的特许经营合约,但是解密过程却杂乱无章,迟至下午4点30分才允许短短的30分钟供媒体查阅,导致记者无法完整翻阅所有合约的内容。

此外,工程部也只是率先公布其中16条大道的合约,唯影响最重大的南北大道合约却没有涵盖在内,但是工程局官员并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解释。

工程部长莫哈末再因是於11月18日宣布,在所有23家大道公司中,22条大道的合约将在1月1日解密,只有MAJU大道公司承建的吉隆坡—布城大道合约不包括在内。

解密合约过程一波三折

由于昨日是新年公共假期,因此多家中文媒体在今早9点就前往吉隆坡公共工程部准备查询解密合约,但是一名工程部官员却透露,他们仍未收到部长的解密指示。据悉,由于莫哈末再因刚从伊朗回国,导致他未来得及签署有关指示。

虽然大道局总监莫哈末拉查里(Mohamad Razali Othman)随后在早上11点半向媒体发表文告,宣布公众人士可以从今天开始查阅大道合约,但是在场苦苦等待的媒体还是没有机会一览合约内容。

指工程部需时整理合约

highway contract 020109 highway contract.jpg 一位要求匿名的发展与私营化部官员告诉媒体,虽然工程部已经接到部长的指示,但是他们却需要时间来整理有关大道合约,因此公众人士只能在下周一起方能查阅合约的内容。

不过,解密过程在下午却出现峰回路转的变化。媒体随后接获工程部官员通知,允许记者查阅大道合约,导致许多记者纷纷折回头。

但是,当记者们个个手中拿着大道合约准备阅读时,工程部官员却再次出手阻止,并只允许摄影记者拍摄文件的照片,导致记者错愕不已。

部长秘书插手允许查阅

highway contract 020109 reporters 02.jpg 然而,在记者的投诉之下,工程部长新闻秘书最终在下午4点30分介入,并允许记者在现场查阅,不过查阅时间却从原本的2小时缩短至30分钟。

在一窝蜂抢阅的混乱情况下,记者根本无法读完所有16条大道合约的内容。

以下是今午率先公布的16条大道合约名单:

沙 亚南大道(KESAS)、蕉赖——加影大道、北巴生海峡大道(Shapadu)、新北巴生海峡大道、精明隧道(Smart Tunnel)、新班底大道(NPE)、吉隆坡西部疏散大道(SPRINT)、新街场快速大道、安邦吉隆坡高大道、牙直利走廊大道(Guthrie)、加 叻大道、槟城大桥、白蒲大道、加影环城大道(SILK)、北海外环公路和美特拉美机构(Metramac)经营的吉隆坡市内收费公路。

每次限5人,每人限2小时

另一方面,拉查里在文告中进一步指出,公众人士可以从周一至周五的早上9点到傍晚5点,前往吉隆坡工程部大厦B座6楼的图书馆查阅大道经营合约。

不过,图书馆於星期一到星期四,将在下午1点到2点休息,而星期五的午休时间则是下午12点15分到2点45分。

他表示,公众人士必须亲自前往图书馆填写表格,才能获准查阅大道合约长达两个小时。这是为了确保其他人也有机会查阅合约,并减短等待时间。

“如果有关申请者想要查阅其他合约,或者需要更多时间,他们必须填写新的表格,并等待秩序。有关申请将依据先到先得处理。”

拉查里也表示,公众人士目前尚不被允许复印大道合约,直到国家元首根据1951年费用法令第3条文发出御令,并根据第4条文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以及列入宪报为止。

据工程部官员透露,由于图书馆空间非常有限,他们将限制每次5人查阅。此外,他们也会禁止查阅者复印或使用相机翻拍内容。

以下是记者查阅到大道合约的摘要:

(一)白蒲大道是在1996年4月23日签署经营合约。其4个收费站的过路费,预料将在2016年涨价45.5%至47.6%,其中第一级车辆(私家车)过路费将从2令吉10仙涨至3令吉10仙(过路费目前在民众压力下降低至1令吉60仙)。

合约内也明文制定,一旦政府要求大道公司降低过路费,那么政府就必须根据合约内的公式计算和缴付赔偿金。有关公式是双方同意的过路费乘以过去6个月的交通流量再乘二,然后扣除大道公司实际收到的过路费。

相信是为了消除群众对过路费的不满,政府和大道公司在1999年8月20日签署另外一份合约,以修改第一份合约。

除了修改计算公式直接乘以整年的交通流量,他们也纳入一条盈利分享条文,一旦交通流量超越预测的水平,双方将均分这笔多余的收入。

(二)沙亚南大道在2002年1月1日签署的修改合约,揭露政府为了降低过路费,在2002年到2004年之间分3次缴付总值1.5亿令吉的赔偿费给大道公司,并延长大道合约年限1年,至29年9个月。

此外,大道合约也揭露,沙亚南大道约每5年将调涨过路费30.4%至36.4%,其中第一级车辆(私家车)过路费将在2012年从2令吉20仙涨至3令吉,然后在2017年再涨至4令吉,直到合约在2023年届满为止。

(三)除了列明各级车辆的过路费(其中电单车是1令吉40仙,而私家车是7令吉),槟威大桥合约也规定大道公司在1998年后有权每年提高过路费2%,直到合约在2018年5月31日届满为止。

这项在1993年9月30日签署的合约也含有盈利分享条文,规定一旦交通流量超越预测,政府有权和大道公司均分多余的收入。

(四)1994年7月28日签署的加叻大道合约,则揭露大道公司缴付510万令吉的特许经营费给政府,以获得27年的大道经营权。不过,合约并没有附上过路费。

双方随后也在1998年10月1日和2003年12月12日签署两份附加合约,首份附加合约延长合约年限至32年,第二分附加合约则再延长6年至38年。

(五)坐落于吉隆坡市中心的精明隧道,其合约同样没有附上过路费。

(六)虽然1997年10月8日签署的加影环城大道合约有附上过路费详情,但是它却没有时间详情,仅以4个营运时期来区分不同时期的过路费。它只是解释第一期是在工程完成后的5年。

其中,第一级车辆(私家车)在第一期需缴纳1令吉,第二期则是1令吉30仙,第三期是1令吉80仙,而第四期是2令吉40仙,大道所有4个收费站的收费都一样。

(七)因为双溪育收费站引起争议的北海外环公路,其在1997年4月28日签署的合约证实大道公司缴付5千万令吉的特许经营费。

此外,过路费在30年合约期限内将调涨3次,涨幅为14.3%至33.3%。其中,以第一级车辆(私家车)为例,备受抨击的双溪育收费站的过路费在1997年至2004年将是70仙,2005年至2012年是90仙,而2013年至2026年是1令吉2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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