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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化数理科政策与《1996年教育法令》

2003年,前首相敦马哈迪在仓促的时间内,以强势指令,使我国各源流学校开始以英语教导数理科目。在华小则推行“2-4-3方案”。很多人认为英语教数理的政策只是前首相个人的意愿,因此,抱着一线希望,盼望在前首相退休后,有关科目母语教学的局面能扭转。可是在事实上,前首相已退休两年,英语教数理还是继续进行,这已明明白白地证实了,英语教数理并非全是前首相个人的意愿罢了,而是国家教育单元化贯而下的政策的产物。

如果我们再回头看,1995年全国大选后,当时,我国的教育部长纳吉将事前秘而不宣的《1995年教育方案》火速呈上国会通过。也即是成为今天的《1996年教育法令》。当教育法案公布后,全国各地华团纷纷表示反对。董教总、全国校友联总、留台联总、雪华堂、堂联(华总的前身)、南大校友会,在咨询了律师团的意见后,向政府提呈备忘录明确及公开的指出《1995年教育法案》(1996年教育令)存有许多不利华教的条文,比《1961年教育法令》更严峻,这包括华小的华语华文教学媒介语随时会被改变,没有法律保障。

口头保证变成“空头支票”

当时,政府高官和政治领袖们对华团这项担忧,不仅没有给于正视及解决《1995年教育法案》(1996年教育法令)里使华小变质的“计时炸弹”,以解长期隐忧。他们反而为该法案(法令)“辩护”,还说除了马来文和英文外,华小其它科目(包括数理科)是以华语华文为教学媒介语,并且口头保证该法案(法令)不能改变华小的教学媒介语。事实上,这些“保证华小不变质”空话都是权宜之计,以化解华社反对该法案(法令)所带来的压力。

随着2003年英语教数理的推行,政治人物的口头保证已变成“空头支票”,不仅不能兑现许下的诺言,同时还留下今日数理英化的困境。

《1996年教育法令》允许英语教学数理科

因此也难怪于2002年月2日,当时的教育部长慕沙‧莫哈末在报章明确的表示,《1996年教育法令》允许数理科以英语教学。随后负责司法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拉益士耶汀也指出该法令赋予政府拥有权力推行英语教数理政策。

当局推行英化数理政策,在华小则推行“2-4-3政治方案”,华基政党昭告华社及家长,华小的数理科母语教学不受影响,2节是教英文、4节以英文教数学和3节以英文教科学只是教词汇,甚至有政治人物还不断地向人吹嘘说是华小得到的额外“红利”。

事实上,各州教育局官员根本不理睬你华小实施什么“2-4-3方案”,他们只执行对上头交待英语教授数理的教学政策。从2003年至今的三年来,教育部所发给华小1至3年级的数理课本是各源流学校统一的英文版本的课本,并没有发出华文版本的教科书,华小得自行安排。华小的所谓“2-4-3方案”数理科教学,那里是数理科以英文教“词汇”这么简单?华小校长、老师要面对教育官员的监督,要交出英语教数学的成绩和种种咨询。另一方面,小小年级的学子学会了华文数理科目,又要重复同样的内容用英文学习,沉闷又枯燥,学习的乐趣就此低落。学生苦、老师校长也苦不堪言,却又不能向教育官员说“真心话”。他们都成为可怜的代罪“羔羊”。

坚持恢复母语教学数理科

英语教数理政策推行3年以来,无论是国小还是华小教育界有识之士,都异口同声地认为有关政策百病丛生,根本行不通。以英语教授数理的政策,完全可以说百弊而无一利。董教总和华社同胞由始至终都态度明确,教育的问题应回到教育的原则原理行事,只有通过学生自己熟悉的语言,才能够有效学习及掌握包括数理科在内的知识科目。

华社赞成政府提升英语水平,不过,必须培训更多语文科的师资,加强教材内容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才是正确的管道。目前,离开2006年新学年开学日期只剩下区区两个多月的时间,但是教育部迄今尚未对华小四年级数理教学方案作出明确的宣布。英语教数理次阶段的发展如何落实,攸关华小母语教学的前途,华社必须作为董教总有力的后盾,坚决地要求当局恢复华小以华语教授数理科。

本文为董总署理主席、槟威华校董联会主席杨云贵于2005年10月28日,吉打州董联会会庆及 “送旧迎新”晚宴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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