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潘姓读者精僻入理的回应与提点,让我有机会再作说明。

首先,潘姓读者给予本文的第一篇回应提出了异族通婚是“自由意志下的结合”。然而,“自由”并非独立于社会之外,任何“自由意志下”的行为,都必需放置在其原有的社会脉络下解读才有意义,就“异族通婚”这个情况来看,在欧美社会的情况或许相对而言会好一些,可是不得不承认的是,“华人嫁给马来人”在大马传统华社仍然并未是能被普遍接受的事情,这是不容忽略的 事实

潘姓读者将个人行为抽离出原有社会作解读,忽略其在原有社会脉络下会引起的反应,已经与原文讨论脱节;其次,潘姓读者的文中引用汉宝丽传说,汉宝丽并不是潘文所提的“自由意志下的结合”,潘文论述上下矛盾,此段也不用回应了。

潘姓读者第二篇来文指出,本人应该向魏家祥等人直接求证。然而,这里也有一点必需提出的是,我们现在不是要了解魏家祥等人的意见,而是试图去解读“公众”为何、哪里、以及引起怎么样的不安,而公众的意思既是人数不少的群众/观众/大众/选民,现在公众展现的民意是不安,“民意”不是个人意见,不是直接去问某个人就得到了解,直截了当的做法其实应该是做个民意调查,这才是实是求是的方法,这点疏忽本人得承认,下次会小心解读。潘姓读者对打破沙锅问到底、实是求事的精神也值得学习,愿祝您能早日毕业,学成归国。期待中。

回应读者来函: 大胆假设,却不愿小心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