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庭裁决须为Tan Hak Ju(译音:陈合裕)土地案支付1400万令吉的赔偿抵押金后,槟州政府将再度传召包括前首长许子根等前朝政府要员出席听证会,厘案件真相,以免日后重蹈覆辙。

许子根昨日传真回函拒绝出席

penang land issue lim guan eng p ramasamy pc 050509 01 据知,虽然许子根昨日已传真回函拒绝出席听证会,但是以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为首的调查委员会仍“不死心”,打算再度致函这位民政党主席,提出同样的要求。

拉玛沙米表示,许子根是基于新政府尝试政治化有关案件而拒绝赴会,甚至反劝告当局最好专注处理上诉案件。

高庭之前宣判槟州政府,必须针对该土地案缴付2935万令吉。虽然州政府已上诉减少赔偿,但是法庭却勒令州政府需先缴付50%的抵押金,即1470万令吉。

随着申诉人陈合裕在4月23日通过代表律师致函要求履行庭令,槟政府也通过州法律顾问告知财政司汇入有关款项,以免构成藐视法庭的罪名。

仅前副首长希尔米曾出席供证

截至今日,仅前副首长希尔米(Hilmi Yahaya)一人出席这项听证会。槟州政府也会再度传召之前没有现身的前副首长阿都拉昔(Abdul Rashid Abdullah)和槟州行政议员丁福南等。

拉玛沙米表示,阿都拉昔曾以一切资料在各部门垂手可得,而婉拒前来。丁福南至今则尚未答复。

“我们不是在调查许子根等人,纯粹是要他们协助调查。如果他们拒绝出席,我们也无可奈何。毕竟,那只是道义上的问题。”

要求前朝政府解释为何拒和解

penang land issue lim guan eng p ramasamy pc 050509 02 林冠英今天也在记者会上断然否认,民联槟州政府锲而不舍地追究有关案件,是怀有政治动机的说法。相反地,他要求前朝政府解释,为何当年拒绝陈合裕所提出的和解方案。

根据一封志期2004年7月1日,由丁福南办事处签收的函件,陈合裕曾要求槟政府兑现原本已承诺的和解方案。

有关方案共涵盖3个事项,第一、槟州政府必须赔偿185万5000令吉,作为当事人归回相关地段的损失,第二、提供一片位于柔府的替代地段,第三则是为一块(15英亩)沼泽地颁发15年临时地契,作为採石业的回填(backfill)功用。

林冠英强调,他纯粹是“公事公办”执法,要求前朝官员作出交代。

“前朝政府申遗有功,我们给予赞赏和肯定;至今为何他们却不能为犯下的错误而道歉?”

“敢做敢当才称得上有真男女气概。若毫无隐瞒,又何必躲藏?”

赔偿金影响回馈乐龄人士计划

林冠英表示,有关高额赔偿其实已影响到政府回馈乐龄人士的盘算;无论如何,有关计划将继续推行。

“我对此痛心疾首,但难道前行政议员就可以麻木不仁,不愿为政府和人民伸出援手?这样的人物,又如何可监督部长的表现和廉正?”

他补充,召开听证会是为了厘清谁应负上责任和未采取行动的原因,然后改善制度上的缺陷和给人民交代。他也否认,州政府会对有关人士采取法律行动。

“但我不希望,对方耍弄魔术把戏转移视线。是非分明,你无法颠倒黑白。如果他们坚决不合作,那就真的无可救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