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支持落实警察投委会
斥警方尝试掩饰古甘真正死因
下午5点36分更新
吉隆坡高庭法官星汉(VT Singham)今日在古甘家属起诉政府案下判时,公开支持立即成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独立委员会的建议。
他在宣读长达两小时的判词时点出,扣留所死亡案近来有增加的趋势。
“这个(2005年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不应该被冷藏,相反应该获得解冻。”
“它必须立即启动,以确保所有相关社会人士,包括死者家属,都能获得一个独立的机构调查(扣留所案件),不会受到当地警员的干预。”
下午5点36分更新
吉隆坡高庭法官星汉(VT Singham)今日在古甘家属起诉政府案下判时,公开支持立即成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独立委员会的建议。
他在宣读长达两小时的判词时点出,扣留所死亡案近来有增加的趋势。
“这个(2005年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不应该被冷藏,相反应该获得解冻。”
“它必须立即启动,以确保所有相关社会人士,包括死者家属,都能获得一个独立的机构调查(扣留所案件),不会受到当地警员的干预。”
他也补充,就算警方专业地调查扣留所死亡案,他们仍然面对缺乏公信力的问题。
无论如何,星汉这部分的判词并没有法律效力。
苏仁德兰将在国会上提出
星汉今日是针对印裔青年古甘2009年死于梳邦大班警局的案件,裁决古甘家属起诉政府和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等五造得直,获得赔偿75万1700令吉和堂费5万令吉。
公正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右图)较后在庭外向记者表示,他将在国会提出此事,并且要求内政部正阿末扎希回应。
“在裁决公共利益案件时,法官往往都可以就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立场,而有关当局特别是政府应该给予密切关注和考虑。”
“这个看法极为重要,因为这是一名独立高庭法官发表的看法,认为政府应该立即关注此事。”
扎希较早时曾在国会解释,政府之所以拒绝依照2005年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建议成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独立委员会,是因为它与现行法律出现冲突;而他也坚持,政府2009年设立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就是回应当年皇委会的建议。
不可能单独一人打伤古甘
另一方面,法官也判决,警方尝试掩盖古甘的真正死因。
他表示,此案第二答辩人纳威德兰不可能独自一人在单一事件,造成古甘身上的44道伤口。
相反,它必然是在整个扣留过程中一直发生,并且涉及数个警员,因而纳威德兰声称自己只是代罪羔羊的证词,不应该受到轻视。
他也补充,在至少一名警员目击古甘被打的情况下,警局的日常记录不应该只是一直记录古甘状况“良好”,而且有关警员也没有受到纪律对付。
赞扬苏仁安排第二次验尸
法官就赞扬苏仁德兰致力为古甘安排第二次验尸,否则其真正死因就会被扫到“地毯之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现有案件的关系网,法庭无法信服此案没有尝试隐瞒死者的死因。”
“有一系列更可信的证据显示,并非只是第二答辩人(纳威德兰)致伤死者身上的严重伤势。”
身为重案组普通警员的纳威德兰,也是古甘扣留所死亡案唯一的被告。沙亚南地庭去年6月在刑事诉讼中,判处纳威德兰严重致伤死者的两项罪名成立,各判监3年。
律师指卡立不宜继续留任
星汉也驳斥时任雪州副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左图)声称,警方没有隐瞒此案真相的说法。卡立目前是全国总警长。
“如果第一答辩人(卡立)真的是像他在媒体上再三发言般,想要透明处理此案,并且没有隐瞒真相,那么他肯定会是第一个对死者死因展开详细调查的人,而不是等到起诉人(古甘母亲英德拉)报警。”
法官也质疑,卡立其实可以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或至少第304条文(误杀罪名)来调查此案,但他却“单方面”以第330条文(致伤他人逼供的罪名)来开档调查。
他也质疑,尽管第二次验尸揭露古甘是因为遭人殴打而导致肾功能衰竭,但是卡立却没有纠正他一开始声称古甘死于肺水肿的说法。
不过,法官强调,其裁决不应该被视为是指控整个警队,相反警队仍有一些尽职的警员。
对此,苏仁德兰在庭外指出,这个判决已经让卡立无法继续担任全国总警长。
“如果他还会感到羞耻,他就应该立即辞职,但我认为他不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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