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部宣布,配合国庆日来临,国内电影院从8月28日至9月3日,在放映电影之前必须播放国歌及2部爱国短片。

这两部短片分别是表扬在拿笃事件牺牲的军警的《最后的叮嘱》(1分钟30杪)及宣扬爱国精神的短片《我出生的地方》(2分钟30杪)。

通讯与多媒体部长阿末沙比里仄今天与国内电影业者对话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上述宣布。出席的电影院业者包括GSC、TGV、MBO、LOTUS FIVE STAR以及CATHAY。

除了电影院外,阿末沙比里指出,电视台也会播放这些爱国宣传片。

受促起立尊重国歌

他说,所有观众受促在播放国歌时起立,以示尊重国歌。

他笑称,无需安排警方在戏院驻守,电影院业者将会监督此事。

“实际上,这也非新鲜事,在许多官方活动都有播放国歌,普遍上,获得人们的接受。”

他说,政府将拟定指南,例如规定播放的时段、播歌时影院灯光必须调亮,以及拒绝配合的民众将面对的行动等。

阿末沙比里仄表示,拿笃事件是我国独立以来所面对的其中一宗大事件,安全部队在拿笃事件的牺牲极大。

因此,他恳请观众在观看这部短片时,起身向这些牺牲的军警示敬。

据《1968年国歌法令》(The National Anthem Act 1968) 第8(1)条文,每当演奏或唱国歌,包括删节或简短的国歌版本,所有在场人士应起立以表示敬意,除非国歌是以播放的方式或者为新闻纪录影片的一部分。

根据该法令第8(2)条文,任何人在任何公开场合,刻意不尊重国歌,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个月。

任何警员可在没有庭令下,逮捕任何违犯第8条文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