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联州资讯自由法遭破坏
槟政府促废除203A条文
槟州首长林冠英表示,国阵政府昨天甫在国会通过的刑事法203A条文,导致槟城和雪兰莪议会所通过资讯自由法破功。
如此一来,槟州政府促请中央政府废除这项不当条文。
林冠英在今天文告表示,尽管增设第203A条文直接剔除或凌驾该州资讯自由法令的法律权威,但是总检察署或首相署部长当初推出第203A条文时,并没有咨询槟城州政府。
槟州首长林冠英表示,国阵政府昨天甫在国会通过的刑事法203A条文,导致槟城和雪兰莪议会所通过资讯自由法破功。
如此一来,槟州政府促请中央政府废除这项不当条文。
林冠英在今天文告表示,尽管增设第203A条文直接剔除或凌驾该州资讯自由法令的法律权威,但是总检察署或首相署部长当初推出第203A条文时,并没有咨询槟城州政府。
致函说明新立条文坏处
“雪兰莪及槟城州议会通过的资讯自由法是两州试图改善州内透明度及公信力而制订的,它让公众可以获取资讯,除了特定受官方机密法令管制及/或能导致州政府及安全不利的。”
林冠英也透露,他已于昨天(23日)致函负责哦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茜,详细指出刑事法典修正案及/或第203A条文的影响。
国阵昨天通过的刑事法第203A条文规定,公务人员若泄露任何的资料,都可处以严苛的监禁刑罚。而且,取得资料者也可以被判坐牢。
吹哨者保护法失去意义
也是峇眼国会议员的林冠英表示,新条文禁止资讯外泄,进一步强行管制所有政府资讯的机密性,破坏了槟城所通过的资讯自由法,以及让中央政府可以掩盖贪污、滥权及枉法的政府领袖及官员。
他补充,第203A条文直接与首相署部长南茜的保证相违,她说203A条文不会妨碍吹哨者揭露公共服务的贪污行为及/或变成多余的。
“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令是无意义的,因为它已经被剥夺做为一纸法令的法律效应,只是一只无牙老虎。”
质疑根本在保护犯错者
“从第203A条文的重罚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1年,我们很难不联想有关法律是拿来保护犯错者、处罚吹哨人。如果是这样, 公众不会对政府肃贪行动抱任何信心。”
林冠英强调,槟州政府促请政府废除第203A条文,以让保护吹哨人的法令如吹哨人保护法令及资讯自由法令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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