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阵上议员再批国安会法案
要求应改由元首颁布保安区
国会报道 国阵上议员继续批评《2015年国安会法案》,今日再有一名国阵上议员提出,国家元首才是颁布保安区的合适人选,而非首相。
这名国阵上议员是沙巴民统党上议员卢卡斯(Lucas Umbul),他在国会上议院辩论该法案时表示,国家元首的角色超越政治,所以应由元首颁布保安区。
他援引国安会法案第18条文说,该条文赋权首相宣布,任何安全受威胁的地区为保安区长达6个月,但他认为,这项权力理应赋予元首。
“如此大的权力应给合适的人选,即他必须超越政治。我的意思是,那个人应该是国家元首。”
行政剥夺元首权力
卢卡斯表示,这项法案已引起错误观感,即行政权将剥夺元首的权力。
他说,传统上,国家元首有权,颁布某个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他也认同其他国阵上议员,及马来西亚上议员理事会主席阿都拉欣(Abdul Rahim Abdul Abdul Rahman)的观点,即国安会法案或违宪。
“联邦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所有的法律制定必须受限于宪法,否则政府将被批评违反宪法。”
促修改争议性条文
卢卡斯接着建议,在不影响法案原先目的下,修改及改善法案内一些争议条文。
“这包括必须考量到联邦宪法中所阐明的基本权利。”
国会上议院今日继续辩论国安会法案二读,总共有19名上议员参与辩论,由于今天是上议院最后一天开会,法案料将通过委员会阶段辩论。
昨日,阿都拉欣与砂拉越人联党主席沈桂贤(见图),不约而同批评国安会法案的一些条文。
沈桂贤也是上议员。他 反对 ,国安会法案赋予首相权力申明,某个地区是“保安区”。
马华上议员撑法案
无论如何,马华上议员谢松清稍后反驳卢卡斯。谢松清在辩论时表示,国安会法案并没违反联邦宪法,因此上议院应全面支持国安会法案。
“下议院已通过该法案,我认为,我们可全面支持它。这项法案没违联邦宪法。”
他说,该法案也没剥夺统治者或州属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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