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表明将遵循总检察署建议,交由法庭厘清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的执行细节。

部长赛夫丁纳苏丁说明,内政部在纳吉缴清罚款后,就将高庭的释放令移交总检察署,以确保命令的执行清晰明确。

“总检察长(杜苏基)给出法律意见,纳吉律师团队随后也作出了回应。”

“既然双方存在分歧,按总检察长建议,最好是交由法庭诠释。”

“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内政部尤其监狱局,都会依法贯彻执行。”

他强调,内政部已尽一切努力去落实各项决定,无论该决定是来自特赦局或法庭。

特赦令诠释存歧义?

纳吉此前因SRC案获判罪名成立须在狱中服刑,惟事后获得特赦,刑期从原先的12年减半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骤减至5000万令吉。

特赦局9月18日再度特赦纳吉,让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执行剩余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条件是须缴付5000万令吉的罚款。

巫统昨日为纳吉缴清SRC案的5000万令吉罚款,以让其得以出狱转居家服刑。

不过,就在纳吉离开监狱转移回家服刑的路上,总检察署以特赦令内容存有歧义有待厘清为由,紧急暂缓了这项安排。

总检察署今早也否认纳吉代表律师的指责,即这项决定是在忤逆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的谕令。

而就在同一时段,苏丹依布拉欣也作出表态,驳斥特赦令诠释存疑说法,更直称任何质疑相关命令的论调,皆无异于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