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高庭裁定:
陈长锋仍是埔奕州议员
埔奕补选提名日只有3天之遥时,出现戏剧性转折。古晋高庭宣判,陈长锋依然是合法埔奕州议员,并指砂州议会动议撤销陈长锋议员资格无效。
晚上10点42分更新
埔奕补选提名日只有3天之遥时,出现戏剧性转折。古晋高庭宣判,砂州议会动议撤销陈长锋议员资格无效,因此他依然是合法的埔奕州议员。
随着高庭的判决,这意味埔奕补选将不会如期举行。选委会之前为补选择订6月20日为提名日,7月4日为投票日。
砂州行动党秘书林思健在面子书专页说,法官在聆听诉辩双方陈词后表示,砂州议会无权定夺宪法课题。
“法官说,陈长锋没有失去议员资格,继续就任埔奕州议员。”
州议会无权质疑选举结果
《马新社》报道,承审法官道格拉斯(Douglas Primus Sikayun)下判时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18条文,州议会并非有权决定陈长峰州议员资格的机构,议长阿玛莫哈末阿斯菲亚也错误运用砂州宪法第17(1)(g)条文。
“州议会对选举成绩没有表达的权力,也不是有权决定宪法课题的机构。”
他说,议长担当了检察官的角色,以及没有准确陈述联邦宪法第23(1)及24(1)条文,因此,没有遵守及坚持自然正义。
道格拉斯也说,议长没有让陈长峰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为自己辩护,或者考量该选区8899名选民的利益。
“陈长峰不是被撤销资格者,他可以维持民选州议员资格。埔奕州议席没有悬空。”
陈长锋获十万元堂费
道格拉斯说,宪法阐明,任何不满选举成绩者,可以入禀法庭提出申请。
“第118条文阐明,如果有人挑战选举成绩,选举法庭有专属裁决权。”
他谕令此案第一答辩人阿斯菲亚和第二答辩人黄顺舸,缴付10万令吉堂费。
陈长峰的代表律师团以张守江为首,另外6名律师当中包括砂州民主行动党主席张健仁。
无论如何,砂拉越国阵仍可以上诉,寻求推翻古晋高庭的裁决。
选委会遵从法庭裁决
此外,选委会今天较后发表文告表示,他们将遵从法庭的裁决,取消埔奕补选。
选委会主席哈欣在文告指出,他们将采取跟法庭裁决一致的行动。
“选委会将针对此事召开特别会议,对之前所择定的日期做最后的决定。”
砂州议会于5月12日因为陈长峰被指拥有澳洲公民权,而撤销其议员资格。
当时,砂州第二财长黄顺舸提呈动议时,指控陈长锋拥有澳洲公民权,并且在2016年4月4日,也就是州选举举行3周前才声明放弃。
这项动议最终以70对10的比数下通过,反对票皆来自行动党和公正党。
砂政府尊重法庭裁决
《婆罗洲邮报》报道,黄顺舸发表文告表示,砂州政府将尊重法庭的裁决。
“我在州议会所提呈的议案是一个部长级议案,我是以部长和内阁成员的身份提呈之。”
“这不是我私人的作为。”
“因此,在决定下一步行动之前,我会咨询首长和州检察长。”
黄顺舸补充,至于法庭针对议长行止的裁决,以及针对州议会的裁决,他将交予议长来回应。
冀案件成为各造教训
另一方面,《马新社》报道,获得胜诉的陈长峰希望此案件可提醒各造遵守正确的程序。
他在庭外对记者说:“我没有做错什么,也没有不公正对待埔奕区人民……我在今天的下判日之前,每晚都安稳入眠。”
砂行动党主席张健仁也希望这宗案件成为各造的教训。
“尊重法律、宪法、自然正义原则,以及合理的决定、政策及和法律。”
宪法及正义诠释制胜
领导陈长峰代表律师团的律师张守江说,陈长峰基于各项理由赢得这场官司,包括宪法及自然正义的诠释。
他说,砂州议长阿玛莫哈末阿斯菲亚在当天上午10时30分提呈动议后,没有给足够时间让陈长峰为自己辩护,反而急着决定撤销他的资格。
“因此议长没有准许(辩护时间),已经违反自然正义的第一环节,此外他不能成为本身案件的法官,这样一来议长同时扮演检察官和法官的角色,这违反自然正义第二环节。”
张守江指出,法官认为议长错误诠释法律,特别是联邦宪法第23(1)及24(1)条文。
“我们对法庭的裁决感到高兴,重要的是法官努力加速处理这宗案件。
“法庭原本应该周一下判,不过法官今天下判后,为政府及牵涉的各造省下许多人力、金钱、时间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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