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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最严重长巴意外:
执法机构忙着推卸责任
黄凌风 | 07年8月15日 下午1点19分
前日发生大马史上最严重的长巴意外,再次引发有关当局执法不力的指责,而相关单位如警方、陆路交通局和商业车辆执照局更是互相推卸责任,把矛头指向另一方。

长途巴士在太平翻覆造成20人死亡的惨剧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其中巫英文报章也大肆批评有关当局执法不力和推卸责任。

英文报《新海峡时报》今天在封面头条,对这宗长巴意外惨剧提出质问,“昨日,交通部和其他相关单位再次提出一系列的建议,但是,究竟有没有付诸于执法呢?”

该报列出在2003年和2006年两起严重长巴意外发生后,当局曾做出一系列的建议,但是大部分却没有付诸行动。

4道题质问当局执法不力

该报抛出4道问题质问有关当局:

1)就算肇祸巴士司机接获两张逮捕令和13张未偿还的交通传票,但他依然继续驾驶巴士,而不受对付。

2)就算有关巴士曾接获19张交通传票,但是它依然承载搭客,而不受对付。

3)就算有关巴士公司没有获准行走新山——亚罗士打路线,它依然违反各种条例,而不受对付。

4)就算陆路交通局、警方和交通部长曾经承诺立即采取行动,并且提出各种建议、计划、委员会和恐吓,但是大部分都只是空话——没有落实;就算有落实,也没有好好监督,而人们依然在公路上丧失性命。

3个政府单位相互卸责

此外,马来文报章《每日新闻》今日在封面头条,抨击3个政府单位——警方、陆路交通局和商业车辆执照局执法不力,以及相互推卸责任。

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表示,针对有关肇祸司机之前未被传召及吊销驾驶执照,他将向交警部门了解详情,并且指示交警积极对那些曾接获多张传票的公共车辆司机采取行动。

接着他把责任推到陆路交通局,他认为,当局应该改善现有的扣分制度,以吊销那些拥有不良记录的司机的驾照。
总警长:应改善扣分制度
交通局:单靠执法没有用
巴士业者高叹请新司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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