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支持与反对内安法令两场集会对决在即,马青不但大唱反调,总秘书 蔡金星 一如既往的表示并不认同以非法集会的方式,“不一定要走上街头,308全国大选后,我国政局一再叫外资却步,如今再次进行非法大集会,恐怕带来负面印象”。
马华是示威文化的前锋
负面或者正面,一面还是多面,郭仁德君力著《敦陈祯禄传》(吉隆坡:马来西亚华人文化协会,1996)内有一章〈杯葛与游行请愿运动〉详说了过去我党是领导示威文化的民族前锋:
“1954年6月13日,华巫联盟召开紧急圆桌会议,一致通过,全面杯葛英政府各级会议,并在全国各地举行一连串的游行示威抗议行动。”
所谓“一连串的游行示威”,不限于吉隆坡,而是“在各州发动群众游行示威”。郭仁德在书中说:经过了廿余天的杯葛与示威请愿行动后,英伦政府终于在压力下同意妥协。(页84)
众党员对该段党史与有荣焉
相关游行与示威的这些记载,马华公会同仁上下显然深感与有荣焉,两次在《为国为民:马华公会50周年党庆纪念特刊》(吉隆坡:马华公会,1999)大事转而述之。
其中〈敦陈祯禄的政治思想〉一篇再次笔录此事:“(年届古稀,已经71高龄的)陈祯禄在马华中委会上说:我们坚持这项(游行示威)行动,必要时,我们准备坐牢。” (页83)
此后〈马华50年党史〉亦有雷同叙述:为了展示群众力量,华巫联盟除了杯葛之外,并在各州发动群众游行示威,集体向苏丹请愿。各州请愿的情况,表现非常热烈,成千上万的群众涌至皇宫外,各州苏丹会见请愿团,抚慰与支持。”(页117)
群众运动迫使英政府低头
唯恐〈马华50年党史〉笔下或者有误,我同时参考了林水檺、何国忠、何启良、赖观福合编的《马来西亚华人史》(吉隆坡: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1998)里朱自存先生执笔的〈独立前西马华人政治演变〉:
“(195年4月东姑和陈东海赴英请愿受阻后,)由联盟发动群众集会,接着在各地举行,以示抗议。群众运动发生效力,英政府修改政策,接纳在新议会以民选议员占多数的主张,并定在1955年举行大选。”(页51)
翁诗杰:需正视街头示威
据此观之,可见我党示威,非但早有先例;如前所说,我党不但还是领导示威文化的民族先锋,应予立碑,志念永垂不朽的功绩;总会长翁诗杰当年作文《打造新政治文化》(吉隆坡:大将;1999),还有明白的说明:
“街头示威是一种宣示民惯、表示不满的方式。发动者的诉求与方式、或不受苟同,但其所累积蕴藏的不满,不能不加以及时处理。维护法纪,恢复秩序固然不容妥协,然而镇压行动只能驱逐民众与一时,却无助于解决民怨与政治上的瓶颈。”(页139)
立此存照,蔡金星指出说什么“他不鼓励非法集会,并不认为非法集会可以解决问题”,这岂不是一心一意和翁总对着干,“对党及党领袖做出不公批评,以避免影响党的形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