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马华总会长日前到丁能拉票时,对选民尽诉心中情:“她(回教党候选人诺玛拉)就像是安华的老婆旺阿兹莎,就算阿兹莎与人握手,也要带手套。如果你可以接受这种回教价值观,你就去投票支持回教党吧!”
老蔡这么一说,可教小弟丈八金刚摸不着脑了。小弟有三道百思不解的问题,想请教蔡细历总会长(或蔡总身边那些看得懂中文的左青龙右白虎):
回教徒遵循本身教义有何错?
第一,回教女性遵循自己的宗教文化及习惯,不与异性进行肢体接触,这有侵犯到我们身为非回教徒的权益吗?
我们明白,在513魔咒彻底失灵后的当今政治格局,“回教国”是马华公会硕果仅存的救命稻草。可是,为了炒作“回教国”课题,马华就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地胡乱批评友族的宗教习俗?
任何有和异性回教同胞接触经验的非回教徒都知道,不是每一位信奉回教的女性都可以接受与异性进行肢体上的接触,就好比有些回教女性选择包头巾,如:慕尤丁的妻子诺莱尼;有些则选择展示自己的秀发,如:纳吉的妻子罗斯玛,可是我们不会因此而批评慕尤丁妻子的“这种回教价值观”。
是否与异性握手,是否包头巾,这都是回教同胞对自身宗教及习俗的选择与遵循,与我们非回教徒有什么关系,与是否应该投她一票又有什么关系?
为何无法包容友族文化?
第二,马华口口声声拥护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可是为何却无法包容友族同胞的宗教及文化习俗?
我们不喜欢友族批评我们的传统文化与宗教习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蔡细历身为最大华基政党的领袖,为何却带头去批判及轻蔑友族的文化呢?
早前马青策略研究局副主任吴建南面对回教堂祷告声浪风波时,蔡细历表现出一份事不关己的姿态,甚至连马华副总会长颜炳寿建议拟定回教堂祷告声浪指南,他都懒得理会。既然蔡总能够以宽宏胸襟来包容回教堂每天清晨的祷告声浪,为何女回教徒不愿与他握手,却突然变成一个“不可以被接受”的重大课题呢?
就因为不愿与他握手的女性回教徒是来自民联,所以就是一个课题?
不给握手所以不赐票?
第三,女候选人不让我们握她的手,所以我们就不可以投她一票?
按照蔡总的逻辑,从今以后所有出来竞选的女候选人,不管她是什么种族、什么宗教,都必须先让蔡总摸过她的手(不准戴手套),才有资格获得蔡总手中珍贵的一票。如果帮忙站台拉票的话,我看则非要学习瑶瑶“爱的抱抱”不可了。
注:作者部落格 http://www.lengkekmun.blogspo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