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JPA(公共服务局)奖学金风波,其实是老问题重现。正副部长的公开对呛,对市井小民来说,既无实质意义,对上诉个案亦毫无帮助,可这一闹却让执政党失分连连,得不偿失。

姑且不论是行政上的偏差,抑或是筛选上的疏忽、错失,执政党要拨乱反正、纠正错误,何难之有?若说不经这一闹便无以获得执政当局的重视和纠正,那是难以令人置信的,因为执政党大可通过党政内部渠道来处理这些个案。

国阵的最高理事会与中央政府内阁的每周例会,都足以成为各执政成员党为民解困的平台。何须要对骂互呛如斯?

部门不该护短认定指责捏造

或许有人会联想起,若干年前我跟两任教育部长为教育议题杠上的事件。2000年我初登马青总团长之位,即面对当年的优秀生被拒于国立大学门外的事件。我跟时任教长的丹斯里慕沙莫哈末杠上,倒不是因为我选择通过媒体喊话炮打教育部,而是归因于我当时宣布成立专案小组,准备全面收集相关个案的资料所致。教长的公开责难,只因觉得情何以堪!曾几何时,如此重大议题,竟由成员党青年团来指点江山!

2006年与时任教长的希山慕丁的对峙,则因我即席回应柔北麻县二华小董事部有关维修拨款备受地方承包商虚支报假(俗称“三万变三千”的“干捞”事件)而起。其实当时有关的疑弊,未待向教育部禀报原委,部门碍于护短心切,即已认定有关的指责纯属捏造。相信任何人基于公众利益,都不容有此专横的说词。

相关部门应该立即解说释疑

而今之骂战,虽不无护短之嫌,可其引发骂战的个案的一再重复发生兼见报,却不能立即获得相关部门的明确解说以释众疑,不能不说是个原可避免的缺憾。

其实JPA奖学金的分配发放,若是完全归咎于没有机制标准可依,不啻是值得商榷的。2009年纳吉首相即位后,确曾为一劳永逸解决这问题,而训令数位身兼成员党党魁要职的内阁部长,包括我本人,联同内阁秘书长,依据当时的客观情况制订了现有的类别及评分比率。设定申请奖学金的A+起步数目,则按年度情况弹性决定。至于SPM会考成绩优秀的申请者,到底能否悉数如愿放洋留学,首相署的公共服务局实应作个明确的决定和解说。

与其延烧何不可向内阁寻策

目前两种对立相左的意见显然相持不下:成绩顶尖的特优者究竟是否应该放洋,或是留在国内深造,毕竟是需要厘清的。执政成员党的内阁部长大可在内阁会议为它寻求定案,缘何让它延烧到这种地步。

倘若放洋留学与留守国内深造皆受JPA考虑,孰应是首选,自然又会引起争议。JPA当局大可将全体申请者的总评分上载网页,并按照绩效标准把首若干名额保送或分配至国内的尖端国立大学,胥视决议而定。这当会消弭坊间的疑惑,也为JPA及执政当局树立威信。

发放奖学金透明度存有疑虑

简言之,当下问题的徵结是评分后发放奖学金的透明度疑虑。2009年的内阁决议,确已厘清申请者的基本资格问题,这包括解决设定标准的关键考量,其中的荦荦大者,如:

(1)奖学金是否只应发放予成绩特优者,而无须以其家庭经济背景为考量?抑或是特优者不分贫富固然应该重点裁培,而成绩次优但出身贫寒者,亦应受到兼顾;

(2)城乡学校设备水平的落差,若是纯以成绩作为取舍标准,乡区优秀生在相形之下势必难以胜出的肘制等。

明订制度与遴选标准是上策

当时,唯一未竟全功的遗憾是,未能在全面透明公布评分与录取名单的议题上达致共识。原订翌年再议,奈何我已不在其位,无从跟进。

际此互呛闹翻天之余,衮衮诸公又再把最终的拍板定夺权卸予首相身上。这不单叫他个人何其沉重,也反映出各大员缺乏承担的心态。当务之急应该是,制度与遴选标准的明确订立与透明落实,否则年复一年,争议依旧,沧海遗珠的个案却是层出不穷,最终只会落得徒添民怨、流失人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