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思想家傅柯(1926—1984),是法国研究权力的重要学者。哈伯玛斯曾言:“在我这一代对我们的时代进行诊断的哲学家圈子里,傅柯是对时代精神影响最持久的。”

晚近学术界,以权力研究为尚,举凡研究暴力、法规、正义、制衡,莫不以傅氏为瞻。我读傅柯完全是看重他对权力技术生产作用的分析。

警惕以人道为名的权力

《规训与惩罚》里直言,社会里的一切结构,诸如学校、工厂、医院、家庭等等都普遍存在权力联系。权力不仅是压制性的,而且是生产性的,它产生知识、产生话语。也因此我们读此书,时时感受到权力从铁铮铮的外露到柔性包装,处处显示具有高度适应能力。

NONE 傅柯书中举了一幕怵目惊心的五马分尸为例,各种仪式与惨烈哀号,无不展现了权力者对受制的臣民展示他无比的力量,藉由这种“公开化”的举动来达到杀鸡儆猴之用,遏制任何意图挑战的可能。

从至高皇权的衰弱到民主社会的建设,酷刑看似被废除了,但傅柯认为权力主体的过度曝光易于形成抗暴力量,故而在所谓合乎人道,可能只不过是画皮一张,权力的行使并无因此松懈,反而变种到隐蔽之处,如监狱制度,公家机关等等名目上似乎较为“人道”的所在。这种权力,并未因时代的改变而式微,只不过以除暴安良为光鲜的一面,一旦国家机关失灵或三权失衡,这种“滥用权力”的现象只会日愈猖獗。

显然这种膨胀的权力,透过污名与囚禁打击灵魂与肉体,剥夺人身自由,即便活在新时代也不脱维护君主或成为主权者用以维持社会秩序的强制工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各种压缩民意的尝试。

警队改革空雷不雨

从这点来看,警察部门自然需要管理甚至抑制其无止境分享合法惩罚权力。可惜国家不幸,治理无方,警察跃身为巨大怪兽,未能促进人们幸福,反而走向他的原始形态,带有浓重的打手意味,用傅柯的话就是:排除、拒绝、封锁、否定、掩蔽的负面效果。

NONE 一旦法治国家无法正常操作,应该抗暴的成为暴力的源头,监控犯人的成了“犯人”到处游走,最后是易放难收,短时间难以解决。何故?因为这种横行霸道的权力诱惑之大,攸关利益,在不成熟的社会不施加压力,是不会改变的。

马来西亚的警队改革空雷不雨也就不奇怪了。执政集团正是需要这种替他们打天下的权力,以威吓崛起的公民社会。民间普遍对警察的恐惧,加上扣留所命案时有所闻,老百姓称之衰友、危险人、有牌烂仔,也就不奇怪了。这种黑社会滥用私刑桥段,直着进去横着出来,杀人如草芥,电影看多了,在黑白颠倒的社会,无辜者是被赤裸裸的权力逼死的。

社运组织批评权力机关侵害人权,一方面继续在案件发生后施压,一方面也明白单靠这种策略效果可能不彰,权力者发出“saya pantang dicabar”的话语,显然自觉冒犯了其尊严,在不是主人就是仆人的威权下,说明一切寄望这种“自我缴械”的可能,几乎是幻梦,无论是加上“改革派”或“自信与干练”的新衣包装,皆无法让人信服。

觉民行道

小至警队改革大到整个国家机关的重整,抗暴的总体路线便是走向社会投诉。这种经验并不陌生,史家余英时研究明代士商互动时就得出“觉民行道”的结论。当上层社会无药可救,惟有“向老百姓说法,掀起一个由下而上的社会改造大运动”,甚至不惜自残体肤、拒绝合作,唤醒社会大众的良知,才是士阶层的首要任务。

NONE 这种社会大众的改革精神之所以激动人心,在于放弃幻想而从事挥打鞭子的工作。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的讲演就说过,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社会是不肯动弹的。这种下而上,自动自发的时代精神,人人都在日常添上一砖一瓦,形成可聚可散不易击垮的弹性力量,加上时移事往,当第一个人在被捕后尚神态自若拍照留念,不但不以为耻,反视之为莫大荣耀:“此行极光”!(注1)

脸书推波助澜,弄得全国皆知,本来要掩盖的真相反使民间成为“惩罚”的见证人。可不要小看这种看似“散步”的力量,事情并不因散会告终,议题的保温往往需要人前人后快乐地战斗,让民众体验自己比任何时候都受到合法暴力的威胁,才是疗救社会的沈痾良药,专制威力并不能压倒公论,作为他人“此行尤光”的模范,抗争的力量就有希望了。

 

注1:文莹《续湘山野录》载有范仲淹贬逐反应,见余英时《漂流:古今中外知识人的命运》之分析。

方美富,爱书人,大学中文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