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顾问林冠英提告前房地部长祖莱达及另两造诽谤胜诉而获赔5万令吉,不过,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裁决,批准祖莱达及另两造的上诉。

由菲鲁兹(Mohd Firuz Jaffril)、阿末卡玛(Ahmad Kamal Md Shahid)及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祖莱达、MalaysiaNow编辑阿拉曼及MNow Media私人有限公司的上诉。

三司也驳回林冠英要求增加赔偿额的交叉上诉,并谕令林冠英支付3万令吉堂费。

莫菲鲁斯法官代表三司宣读一致裁决时指出,有关文章并没有如林冠英所指般带有诽谤含义。

他说:“我们认为,高庭的判决存在明显错误,因此有关判决不能成立。”他补充,高庭处理辩护理由的方式完全不能令人满意。

法官菲鲁兹指出,法院在最终分析中发现,高庭对于“正当性抗辩”的评估,仅以书面文件作为依据,却没有考虑两名部长在会面期间实际发生的交流。

他指,高庭法官的裁决存在不一致之处,即在裁决其中一部分认定存在恶意,但同时又在另一部分裁定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恶意。

在上诉审理期间,林冠英代表律师桑卡拉(Sankara Narayanan Nair)认为,高庭判处的5万令吉赔偿额不足,并指出按照现有判例趋势,赔偿额应达到25万令吉。

不过,代表祖莱达及另外两名上诉人的律师尼扎慕丁(Nizamuddin Abdul Hamid)则主张,祖莱达发表、并由MNow Media刊登的言论并不构成诽谤,因此促请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

桑卡拉告诉媒体,他将寻求林冠英指示,以决定是否进一步向联邦法院上诉。

高庭此前裁定林冠英胜诉

今年3月,沙亚南高庭裁定林冠英胜诉,谕令祖莱达及另两造赔偿5万令吉。

2024年6月7日,林冠英在沙亚南高庭入禀诽谤诉讼,将祖莱达、MalaysiaNow编辑阿拉曼及MNow Media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答辩人。

林冠英在诉状中指出,祖莱达发表虚假言论,指责他阻挠在雪州八丁燕带为前园坵工人兴建房屋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