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私下处理?
文:陈洸铭
当我们在说反歧视时,自然地隐含一套价值评判标准,但一旦遇到这个判准还未能被普遍接受,特定的评判标准反而成了互相指责独断的证据。
如国内对同志的态度,一位强势的歧视者会认为同志的存在并不在歧视或非歧视的关系中,而是根本价值上的错误,而一位弱势的歧视者会认为这仅仅是个人的喜恶或价值信念,无需动挪“歧视”之名。
对于前者的批评,必须回应其批评的立足点,这里暂且不谈,特别提出的是后者,因为他反而是以捍卫多元之名而存在,即不能允许以“反歧视”之名来侵害个人信仰与价值。
自由就是不“影响”他人?
我们或许可以从公共与私人领域之别来辩解:由于在涉及公共事务上,一己的喜恶不能决定他人的生活方式,而他人的价值也并非能通过公投来决定的。但是,在非公共事务上呢?如我不反对同志婚姻,但我坚决不让同志步入我家门口。
文:陈洸铭
当我们在说反歧视时,自然地隐含一套价值评判标准,但一旦遇到这个判准还未能被普遍接受,特定的评判标准反而成了互相指责独断的证据。
如国内对同志的态度,一位强势的歧视者会认为同志的存在并不在歧视或非歧视的关系中,而是根本价值上的错误,而一位弱势的歧视者会认为这仅仅是个人的喜恶或价值信念,无需动挪“歧视”之名。
对于前者的批评,必须回应其批评的立足点,这里暂且不谈,特别提出的是后者,因为他反而是以捍卫多元之名而存在,即不能允许以“反歧视”之名来侵害个人信仰与价值。
自由就是不“影响”他人?
我们或许可以从公共与私人领域之别来辩解:由于在涉及公共事务上,一己的喜恶不能决定他人的生活方式,而他人的价值也并非能通过公投来决定的。但是,在非公共事务上呢?如我不反对同志婚姻,但我坚决不让同志步入我家门口。
我家是我的私领域,这样总行吧?若只是如此,同志权益的声明究其实只是实用意义上的,在我未看到、未表现出恶果的状况,都是不需理会的。反过来,同样的论点也适用于反对同志者之中:只要未涉及到我的,同志的存在都不是问题。
如果这就是所期待的结果,我们并未前进也未后退任何一步,柜子内依然有人。也许是同志,也许是反对同志者。或是其中一方,或是双方都将因此郁郁寡欢。
我们常坚信于一种对自由的理解:我们只有在不干扰他人自由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自己的自由,例如我可以自由玩乐,但不能吵到别人。由于一条类似的铁律出现,自由就这样被一套简单的理解给配上枷锁,缺乏影响他人的自由,不过是将自由的实质意义给抽空,因为到后来,你所拥有的言论自由只是被允许对着面镜子说话。
其二,还包括在日常使用中,总会有意无意地把价值设定为恒常不变的守则,使得守则看似可以独处在经验世界以外,以完美的姿态俯视、判断着所有的存在。尤其第二点,它让我们误以为一个完美的成品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而容不得对自由的理解有一丝喘息的空间,也不理会自由并非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而是必须视乎情景的。而这还不包括混淆人为设定的律则与自然律则。
改变价值与利益分配
我们在伸张同志权益时没有必要将影响、干扰的意图给隐藏起来。我们所要问的并非是否有影响到别人,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必然会改变固有的社会价值与利益分配,而所应当问的是为什么同志权益是且必须是共同认可的,而不能像面对画作、文学作品可随着个人的审美经验使多元诠释并存?
由于同志权益并不是一个关于同志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对人的理解方式。我们今天的文明进程方式是在通过对人的理解中进行(无论是人道,还是一连串的“人性化”处理),无法对健全的基础达到共识,就很难再继续往上建筑文化、文明的里程碑。
基于此,同志权益作为人的一部分理当是不可或缺与不能退让的。我们唯有建立起对核心价值的坚持,才不至于凡事都被“多元诠释”的理由给遮蔽。并且,这就不是走进家门说一声“我现在已进入私人领域,暂时不受公共身份所约束”所可以化解的。
化解对同志的误会与阐述权力的合理并非此文重点,但既行文至此,不妨略以“人权”主张来说明,因为同志没有理由被排除在“人”权之外。这多少有着使用上的方便,因为普遍人权属于支持与反对方都能接受的共同基础,若仅求增加人权所能指涉的外延,冲突的范围或可减少。
对社会与人的不同理解
回过头来,对于同志议题的理解就不能简单地用公、私二分处理,使任何一方看似妥协但却更巩固其基本立场的态度,而是因为它牵涉到的不仅是私人价值、信仰(“我反正信了”),而是一整套对于社会结构与人的不同理解。
我们在日常中,习惯地切割个人与公共社会(或个人与外物),但不能因为行文、归类的便利,而干脆将之视为互不交集也不抵触的两种截然二分世界。
这绝对不只是在理解同志时必须有此考量,还包括今天诸多与我们有紧密关系的议题,如伊斯兰刑法对教徒与非教徒的区隔处理,即使真能做到,但依旧动摇着世俗刑法。
如果在这个层面上,我们仅仅希望以侥幸的心态前进,以为只要不说不谈就可以“私下处理”或存而不论,往后的改革将会受到因持续累积的障碍的反挫影响,更遑论一个健全的政治体系、社会福利,因为从一开始这就不是以健全的公民为考虑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