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下的公民教育课
【艺文】认知地图
“公民 教育”与西方近代国家的形成有密切关系,不论是资本主义或是社会体制的国家,都积极发展政治社会学所说的“基础权力”(infra-structure power)。基础权力相对与“独裁权力”(despotic power)意指国家不再停留于武力垄断,行使最高主权的独断权力,而是具备了进入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与不同阶级和群体,进行统合协商及统治的能力。
【艺文】认知地图
“公民教育”与西方近代国家的形成有密切关系,不论是资本主义或是社会体制的国家,都积极发展政治社会学所说的“基础权力”(infra-structure power)。基础权力相对与“独裁权力”(despotic power)意指国家不再停留于武力垄断,行使最高主权的独断权力,而是具备了进入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与不同阶级和群体,进行统合协商及统治的能力。
公民教育里其中一项重要的潜能是培养出未来能支持经济和政治体系得以运作的国民。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张茂桂指说“公民”(citizen)的实证意义是指某政治社群的成员,而“公民”规范的意义,是公民享有一定的权利与承担义务。因此公民教育是具有规范意义的国民教育,国家均以“公民教育”(civic education)作为培育未来公民参与民主法治社会的预备学习。
张茂桂认为理想的公民教育除了充实学生的政治知识与培养批判思考,仍需强调基本(人)权利与义务、政治(参与)行动的意愿和能力、维护与反省民主的体制、提供价值与认同意义。这也体现在台湾“公民与社会”学科的课程目标,即是充实学生对社会科学与相关知识;培养多元的价值关怀与公民意识,包括关怀弱势、培养性别与人权意识;增进参与民主社会的行动能力。
官方课程训育听话国民
“公民教育”对于国家与社会的重要性,使其成为很多国家教育体系里的一门重要学科。我国的政府中学也设有公民教育课程,然而诚如潘永杰所说,这项课程与公民教育有关的内容只有介绍政府组织和公民的角色与义务,主要是涉及宪政民主、代议民主、三权分立等现代民主社会的知识。
但是在这项课程里,大部分的教学目标和内容都属于德育上的灌输和培养,极少涉及人权、法治、民主等公民教育的核心关怀理念。政府中学的公民教育课,成为当权者训育国民“听话”与“服从”的管道。
另一方面,我国的华文独立中学,则相对缺乏可以让学生从小学公民教育课(即使是保守的课程)衔接上中学的一套课程设计。所以国内的个别独中自设与公民教育/时事教育或相关的校本课程,让学生有机会继续了解、接触或参与社会上发生的一些重要议题。
尊孔独中试图填补空白
吉隆坡尊孔独中也在数年前,开始在高中推展“时事教育课”,目的是培养学生跨出小我的局限,建立对社会的普世关怀与责任。最近校方有意结合时事教育与公民教育课,让初中至高中的学生可以有一套完善的公民教育课程,填补独中教育在此领域的空白。
从去年开始,校方在校本课程下,尝试在学校推动公民教育课。校方首先选了一班初一的学生,以试验性方法教授公民教育,今年则选取四班初一的班级参与此课程。学校里有一位专任及一位兼任老师负责教授与编写公民教育课程。两位老师目前主要使用来自台湾的“民主课程基础系列”课本作为教材。
学校在设计“校本课程”时,主要是针对学校学生的需求和特质设计而成。学校在设计课程时,应该有它的期望和目标,例如:希望培养怎样的公民?如何透过公民教育达到办学宗旨?如果把独中与政府中学相比的话,当独中想要推动公民教育时,它拥有较多在课程规划上的自主性。这让我们对独中所推动的公民教育课有不一样的想象与期待。
长久以来,我国的华文教育都在面对巫统倡导的单元教育政策阴影里。在《1961年教育法令》威胁下成长的独中,注定了它们与政府中学在先天上的不一样。独中所要推行的公民教育被想象与期待成是,教导学生认识何谓“人权意识”(像是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民主法治”、“关怀弱势”等价值;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反省现实、挑战不符合人权的体制的能力。对于公民教育的理念,独中势必有别于政府中学教科书里所欲培养的“终身学习以助国家发展”、“自我完善以便贡献国家”、“捍卫国家主权”等充满国家霸权的意识形态。
老师须有课程开发能力
独中老师透过在课堂实验性的教授课程,再亲自编写与制定课程准则,这对公民教育课程的长期发展是件好事。在过去,少数的权威或专家负责课程开发,但他们许多并不在第一线担任教学工作,以致编撰的教材或课程无法让课堂的教师“使用得宜”,有的甚至被束之高阁。
当教授公民教育的老师可以亲自参与课程编制,确实让老师贴近教学工作,老师同时也可依据学校的校风、各班的学习状况作适当调整。
虽然独中的校本课程赋予老师很大的自由度,不过学校仍需要注意一些在编制课程时出现的问题与挑战。首先是老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公民教育作为一门综合学科,课程要求提供学生社会科学与相关知识、培养他们具备多元价值观与关怀能力、能够参与社会里的政治与经济运作。这意味着公民教育科老师必须掌握(至少)基础的社会科学知识,例如性别平等、永续环境、社区意识、媒体识读等。
老师也要具备结合各个议题,并且有一套核心说法/理论/论述的能力,这样在教授课程时才不会出现“自相矛盾”的窘境。在教学上,老师也需要配合多元教学方法,包括角色扮演、视听、模拟情境等,以让学生可以深入浅出的理解公民教育的学习内容。
由于老师并不是“万能的先生与小姐”,因此学校可以鼓励老师参与公民教育相关的研习课程,提升老师的能力;也可鼓励老师(或带领学生一起)多接触社会里不同阶层的群体,了解社会里真实发生的事情。
校方与公民课紧密相连
其次,就像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崔允漷在一项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调研报告上指说,个人化的课程开发活动容易流于教材开发,单个教师的学识、精力和时间是有限,因为课程开发是一个包含课程目标厘定、课程材料的组织与选择、课程实施与评价的动态过程,并需要根据实施的效果、学生需求的变化等因素不断改进。
因此学校作为校本课程施展的场所,学校的办学目标与条件、各个行政部门、学生的需求与合适的师资都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如何让公民教育可以符合三方的需求,就非常考验校方、全体老师、家长与学生的协调与磨合能力。
举例而言,训导处执行的校规处罚与公民教育倡导的人权是否有争议之处?学校各个涉及的单位如何携手解决争议,就考验大家对于“公民教育”课程的期待与想象。当校方与老师在努力编写及推广公民教育课的同时,其实也正是对众人进行“再公民教育”的契机。
古燕秋是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所硕士毕业生,现任职独中,教授公民教育。
参考资料
1. 张茂桂(与谈人),〈转型时期“公民教育与活动领导”学术与实务的反思与前瞻〉,国立师范大学公民教育与活动领导学系设所20周年庆祝,2010年10月30日。取自《2012年公民教育讲习营资料册》,2012年8月11日
2. 潘永杰,〈公民教育在马来(西)亚〉,《当代评论》,2013年第2期,22-28页
3. 高明惠,〈国小教师如何教导学生成为积极公民〉,http://140.127.82.166/bitstream/987654321/1966/1/2009society029.pdf (20140704 )
4. 王斌华,〈英国校本课程开发〉,《教育科学研究》,2003’7-8
5. 崔允漷,〈我国校本课程开发现状调研报告〉,《全球教育展望》,第31期,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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