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铿锵玫瑰

我多年前还是一位记者时,一位地方领袖告诉我,任何可以把地方政府管理得当的人,他就有机会执政布城。那位地方领袖解释,地方政府是平民百姓直接接触的对象,特别是在处理日常事务,诸如道路、路灯、门牌税、垃圾处理、土地和地方设施等。这些与平民最有贴身关系的事务,都是属于地方政府权限,不是联邦政府权限。

这位地方领袖没有使用任何政治科学理论的支撑,却能一针见血地点出问题所在。当我们看看马英九、莫迪和佐科威如何崛起成为领导台湾、印度和印尼的政府首脑时,拥有地方政府治理经验是他们的共同点。特别是佐科威全面利用了当雅加达省长和梭罗市市长的职位之便,把两个地方打造成艺术、文化和旅客集中地,而这些成就反过来成为了佐科威入主总统府的垫脚石。

短命的地方政府选举

那都是发生在海外的成功案例,但在马来西亚则是相反的情况。在半个世纪以前,英国殖民政府在宣布紧急状态(1948-1960年),进入剿共的高峰期时,在马来亚半岛推动地方政府选举。官方的理由是地方政府选举将成为马来亚达致自治,甚至是取得独立的民主前奏。

当然从公关的角度来看,把最底层的民主制度引入马来亚,容许当地人民参与政府的治理,就足以证明殖民政府是尊重马来亚人民。无庸置疑,这对赢取当地人的支持和民心,特别是在对抗当时日渐高涨的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有特别效果。

在此背景下,殖民政府于1950年通过了地方政府选举法令,接着在1952年通过地方议会法令(Local Council Ordinance)。在这之前,马来亚的地方政府有三种,一是市政局,例如乔治市、马六甲和吉隆坡;二是市务局(Town Board);三是县务局(Rural Board)。新法落实后,市政局继续保留、市务局转型成市议会、县务局转型成县议会,并增加另一级政府,即地方议会(Local Council)。同时,所有地方政府将举办选举,选出主席和市议员。

这些行动获得贝戴尔建议的支持。在1952年8月20日,英国Hornsey Borough市政局秘书贝戴尔受到英国驻马来亚殖民政府的邀请,来马进行长达6个月调研,其职责是“针对地方政府的创立、组织和监督事务,向马来亚联邦政府提出建议”。贝戴尔的其中一项建议是,进行定期检讨,把更多的市务局换成市议会,以及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选举涵盖范围。该建议获得殖民政府的支持,在1958年时,已经有32个市议会,地方议会则从零爆升至302个。

表1:新法落实后,地方议会则从零爆升至302个

在1968年,地方政府选举取得最大的里程碑,所有市政局的主席和市议员、所有地方议会主席和83.5%地方议员,都是票选出来的。平均而言,票选出来的主席和议员占了总体的78.8%。

表2:1968年,所有地方政府的主席都是票选出来

然而,在60年代初期爆发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对抗(Konfrontasi),导致联邦政府宣布紧急状态,并在1965年3月1日冻结全国地方政府选举,之后于1976年通过的地方政府法令合法化了禁止地方政府选举的临时决定。

槟城乔治市的反抗

除了马印对抗的因素,政党政治也是导致地方政府选举被取消的原因。我们今天所熟悉的民联与国阵对抗在数十年前也曾上演过。多亏于地方政府选举的制度,尽管国阵的前身联盟执政槟州,但乔治市政局却受社阵掌握。

当联邦政府于1960年结束长达12年的围剿共产党紧急状态后,全国地方政府受命粉饰城镇和升国旗庆祝。但乔治市政局拒绝配合,进而激怒州政府,后者通过州议会修改市政局法令,规定若遇上国家或州属重大事件,州政府秘书有权搁置市政局主席的指令,并可调动市政局资源来执行政策。

1963年,社阵再次拒绝跟随州政府庆祝马来西亚日,后者立即援引新法赋权州秘书调动市政局资源庆祝马来西亚日。

效率VS民主

讽刺的是,当紧急状态于1966年结束后,联邦政府拒绝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并以其他荒唐的理由来敷衍。例如为了确保地方政府的政策统一性、提高行政效率,以及仍然面对马来亚共产党的颠覆威胁。

即使乔治市的风波早已透过立法和民主手段获得解决,但这成为了执政党大事利用的政治武器,以拒绝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呼吁。另一个常用的理由是,地方政府选举只会利惠城市居民,而乡下居民将被边缘化,以及资源被榨干。

最近发生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和城市和谐、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长阿都拉曼达兰一唱一和,使用上述几个理由来拒绝要求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行为,证明了我国的最高领导人们仍然逃不出旧思想的约束,虽然他俩可能是故意为之。

他俩的说法有没有理由?对此,权威的阿迪纳哈班(Athi Nahappan)委员会曾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提出了权威的答复。

是不是所有乡下的人民都拒绝地方政府选举?令人惊讶的是,答案与哈迪阿旺和阿都拉曼达兰的说法完全相反。

报告指出:“长期而言,一个理想是所有层次的公共治理获得合理的、有活力的居民参与…有效率的民主始终比没有民主的效率来得好。”(p. 102)

报告说:“让我们印象深刻的是,乡村居民认为民主已经扎根,他们不会为了任何东西而典当民主。这可能是村民现在亲身体验到参与讨论、审查和决定事关地方利益的权利后,无比珍惜之。”(p. 55)

针对乔治市的风波,报告点处:“事实上,当州政府可以这么做(赋权州秘书搁置市政局主席的决定),就清楚显示州政府有权、可以处理这些令人尴尬的局面。所以,这种形式的冲突可以获得相对简单的解决…”(p.103)

须指出的是,阿迪纳哈班委员会是在消化了71份听证会记录、315个组织和个人提呈的备忘录后,才做出上述结论。很显然,报告书的建议和观察的含金量,比哈迪阿旺和部长的信口雌黄来得高。

吉隆坡成为第14个州?

308全国大选后,由民联领导的槟州和雪州政府采取相关努力,以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然而,联邦法院于2014年8月的裁决确枪毙了这些努力,裁决规定唯有联邦政府有权力决定由谁和在什么时候举行地方政府选举。

现在需要一个新思维来突破这个困局。

吉隆坡作为首都,也是半个世纪前第一批首先享受到地方政府选举的城市,即使在独立日后。世界级首都如华盛顿、伦敦和堪培拉也被吉隆坡的成就比下来。但是,好景不长,吉隆坡也是首个被取消地方政府选举的城市。1960年联邦首都法令通过后,即撤销1958年联邦首都(城市选举)法令,并阐明首都由一位市长和一个咨询理事会领导,没有选举,只有国家元首的委任。

当联邦政府在忙着巩固这位非票选市长的权力时,美国、英国和澳洲已超越马来西亚,让各自首都实现直选市长。澳洲首都堪培拉甚至更进一步,在1988年通过澳洲首都辖区(自治)法,成立一个类似州议会的立法议会,并设立首席部长职位。

看回吉隆坡,它拥有比其他州更多的资源,足以让它成为一个州。单论财政规模,吉隆坡市政局的年度预算案在过去10年大概介于20亿令吉,超过绝大部分州的年度预算案,只少过于产油州如砂拉越、沙巴和登嘉楼。论人口,吉隆坡市内的170万注册居民,在全国13个州内排行第7,这为吉隆坡提供强稳的财政自主和人力资源,并为更高的自治提供具体条件。

当南北战线槟州和雪州的努力受挫,现在是时候打开第三条地方民主战线,而这一次应该由吉隆坡人民来领导了。

蓝中华,大学本科修宇航工程系,25岁前曾经对物理研究有兴趣,其实现在也依然喜欢物理学,25岁后对社会科学萌生强烈的好奇心,遂在马来亚大学取得战略与国防研究系硕士,现仍在恶补社会科学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