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初出茅庐

经典小说常出现类似罗宾汉的英雄人物,行侠仗义劫富济贫,这可谓古早的财富分配方式之一。不过到现今社会,政府以制度化发放援助金、发展拨款方式扶贫,成为缩短贫富鸿沟的主要手段。

就联邦国家而言,联邦政府的重要角色之一乃通过税收来分配财富,缩小各州属之间发展差距。

只是在同样奉行联邦制的马来西亚,中央政府几乎尽收所有的税征(包括所得说、石油开采税等),但是下放的拨款却少得可怜,形成仅一方得益的局面。

如今,州政府还要从已缩水的荷包中,掏钱代缴服务消费税,实在命苦。

柔槟登三州政府,柔佛苏丹发表御词后,相继宣布自行吸纳州和地方政府服务消费税。州和地方政府所承担和向联邦政府上缴的消费税款项,从160万到4625万令吉不等。

州援助金与时代脱节

根据2014年一则国会答复 [注1],联邦政府在2013年拨出62亿7000万令吉,予13个州政府,占总值2516亿令吉联邦政府预算中的2.4%。

马来西亚成立52年后,联邦政府仍然只沿用两个主要的拨款标准,即人头发放拨款(Capitation Grant)和州修路拨款(MARRIS)。州政府在2013年,分别获得3亿7700万令吉人头发放拨款 [注2] 和35亿7000万令吉的州修路拨款 [注3],占据州属拨款6成之多。

财政部指南 阐明,州政府也可享有联邦政府经济成长援助金、锡矿、铁矿税、沙砂特别拨款等,但联邦政府制定拨款用途和取向,甚至自行委任承包商,州政府并无太多置喙余地。

这一切都以1960、70年代,沙砂加入大马之初,以及原产业乃国家主要经济活动为前提。这与现代马来西亚,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经济体系完全不匹配。

澳洲州属分享消费税

跟马来西亚一样,同属英国前殖民地的澳洲也奉行联邦制度。自2000年实行消费税以来,澳洲联邦政府有计划地跟6州属和2自治领地(Territories)分享消费税收入。

澳洲联邦在2013-14年度财政预算案中,从3983亿澳元的预算中, 拨出24%款项 ,即953亿澳元予州和自治领地。其中一半的税收来源是消费税。

不但如此,澳洲联邦政府还特别阐明,州和自治领地政府能全权主导85%的援金,剩下的15%经费才需经联邦和州政府协商才落实。

与澳洲州政府相比起来,马来西亚州政府所获的中央拨款,只不过是沧海一粟,见表(一):

探讨州属分享国家税收

从马来西亚脉络而言,联邦政府独大,而州政府受制于人。根据2015年预算案,13州属中数最大者的砂州,只得63亿令吉预算,最小的玻璃市只有2亿4000万令吉,参见表(二) [注4]。

众所皆知,州政府的收入来源只有地税、土地费用、森林伐木税等。不难想像,某些州属为了开拓财源,不断填海与出售土地,也有者因为“手紧”而大量批准森林开发。

同样的,柔南依斯干达特区的地产蓬勃发展,与州政府寻求更多收入来源有关,因为州地方政府能增加地税和门牌税。

因此,当槟柔登三州政府宣布自行吸纳消费税时,这不仅反映民粹,也再次强化联邦与州政治之间的不良“劫贫济富”效应。

更贴切来说,是窃贫填洞,填补日渐扩大的中央财务赤字大洞。

州政府在向联邦政府要求撤销服务消费税的同时,亟需思考和拟定策略,争取联邦政府下放更多的税收,包括分享消费税,以解决捉襟见肘的困境。

注释:

1. 见Soalan Bertulis No.229 Oct 7-Nov 27 2014。

2. 见Soalan Bertulis No.333 Mar 10-Apr 10 2015。

3. 见Soalan Bertulis No.329 Mar 10-Apr 10 2015。

4. 资料综合自报导与马新社。


刘伟鸿是《当今大马》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