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冷眼看螃蟹2.0

有人问: 为什么马来人极右派可以搬棺材、丢粪便、撒鸡血、吊死鸡、肖像撒红漆、肖像撒尿,华人卻不能够踩纳吉和哈迪肖像?

答案很简单,叫做“选择性检控”(selective prosecution),从日常用语来说就是“双重标准”。我们要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当然是改革“总检察长公署”(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和警察,这正是净选盟2.0十点体制改革中的第五点与第十点。

有人再问: 为什么民众羞辱政治人物在许多国家是家常便饭,为什么我们要小题大做?

答案也很简单: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文化和法律。马来西亚有很多恶法压制公众的异议权利,也助长了“选择性检控”。建立更宽容的政治文化是很长久的事情,但是法律可以先改变。这就是为什么净选盟第三个诉求是“异议权利”,十点体制改革的第九点就是废除或修订压制异议权利的恶法。

如何兼顾体制改革和自身安全?

那么在这三项体制改革发生之前,你应该做什么?

你有三个选择:

第一,“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相信一定要礼尚往来,才能达到公平。要冲击社会,这个做法不是不可以,而是这样做的人要勇敢地付出法律上的代价,进而在庭上或上庭时慷慨陈词,指陈法律的选择性监控和保守,把抗议提升到公民抗命的道德高度。

第二,明哲保身,什么话都不多说,以免因言贾祸。

第三,策略性地出击,以“正当性”为判断,考虑本身对风险的承受程度,去推进言论自由的前线。

每个人的生命是自己的,需要为自己负责。

我从不主张用羞辱性的语言去逞一时之快,因为我不相信发泄能够改变世界,也不准备为了发泄搞“公民抗命”,因为我没有那份勇气,为了发泄的“真性情”,去招惹官非。

我一直在走的是第三条路。我从中文写作转进英文,再转进马来文,今天即使我用中文在面子书上写作,也会有一些朋友用谷歌翻译来理解、检查我在说些什么。我并未只在华社说一套话,然后只面对华社公众的自由。我必须同时面对中文、英文和马来文的公众。不但如此,我触碰的课题从君主立宪、新经济政策到伊斯兰刑事法。

游走恶法边缘、挑战主流论述

我被警察逮捕三次,三次都与净选盟有关。其中第二次是反对霹雳州政变,因为我鼓励举国在同一天穿黑衣而被扣留三天。但是,他们最后并没有控告我。过去一年 多来,我一直写伊斯兰刑事法和新经济政策,都没有惹上官非。许多亲友劝我小心,但是,我恰恰觉得多一个人游走在恶法边缘挑战主流论述而安然无事,可能就有更多人敢多冒一点险。

为什么我这么“侥幸”?我相信是因为我知道游戏规则。这个游戏规则很简单,叫“正当性” (legitimacy),就是华社爱用的“合情合理”。

我从来不敢期待这个政权对我仁慈,我每做一件挑战政权的事,我都问,如果我今夜被捕,明天国内外几个语文的新闻会怎么报道?看了报道的人,会不会觉得政府做对了?如果会,我就不做。如果政府逮捕我会让很多人对政权反感,那么或许进扣留所甚至监狱未必是门亏本生意。

不要以为和政权“捣蛋”只是“文人”的专利。

参与集会的风险

2011年年终,我们一群朋友(Kill The Bill) 为了反对即将实施的《和平集会法》,在KLCC公园连续八个周六下午举行黄色聚会。我们的SOP(标准作业程序)非常清楚,不拿标语,不拉布条,只拿黄色气球,把讯息写在上面。

为什么选择气球?因为气球代表欢乐,不可能用来攻击他人,也不会像标语或布条般可能干扰到他人。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排除警察或保安镇压的正当性。镇压我们不是为了保护公众安全或安宁,而是为了压制我们的政见。

由于当时有效的《警察法令》有关集会的条文更加严峻,我们在FAQ上说明被捕的风险,但是,同时说明,如果谁因为拿气球被捕,他就会登上BBC、CNN、 Al Jazeera,因为破了世界纪录。这是我们对当局的“忠告”: 如果你坚持要出丑,我们绝对舍命陪君子。而选择KLCC,当然是因为要让外国游客见证。Al-Jazerra当时的马来西亚广播室就设在KLCC里。

当然,八次示威中没有人被捕,到后来KLCC的保安大致上也接受了我们的SOP,虽讨厌我们却不得不容忍我们两个小时的存在。

(净选盟4集会后,有位女生因为派发气球被捕,说明要么政权越来越慌,要么警察越来越笨。)

一言以概之,要冲击这个政权,不能单靠发泄。没有想清楚后果的发泄有时更可能适得其反,不但帮助政权抓稳基本盘,你也可能发现自己单独面对官非。江湖险恶,这是我投身公共生活17年后的小小体悟。


黄进发是英国艾塞克斯大学比较民主化博士,曾任私立大学讲师,目前是槟城研究院全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