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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霾与油棕(四)<br>——集体沉默将成贪腐共犯

【读者特约】

印尼政府在1997年制定《1997年环境管理法案第23条》(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ct 1997 (No. 23 of 1997))。然而迟至2003年,才终于 出现 第一宗种植公司纵火罪成案例,就是 PT Adei。要将森林和泥炭地纵火案的犯人绳之以法并不容易。犯人通常在夜间纵火,然后逃之夭夭。在 缺乏证人 的情况下,缉捕犯人和主谋的过程是困难重重。

印尼前总统 苏哈多 在位的时候,把大片森林地瓜分给亲信,以巩固势力。诸侯将森林砍光榨取伐木财之后,就在光秃的土地种植油棕继续榨取棕油财。苏哈多政权寡头势力,也在苏哈多下台后演变成“后苏哈多棕油 寡头势力 ”(post-Suharto palm oil oligarchy)。

这些油棕诸侯,也就在印尼政府实施的权力下放政策(decentralization)环境下,成为中央政府在实施环境管制的时候的一个主要拦阻。

生活离不开棕油产品

棕油产品如今已经成为全球各地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的东西。除了用来制造食物以及日常用品,油棕业势力一直以来是以“环保”或“减碳”理由, 鼓吹 以棕油作为生化燃料(biofuel)以取代石油。

这方面的“发展”,已经从生产交通工具燃油,演变成发电厂燃料。棕油在能源工业的角色,原本是局限于废物利用,以油棕糟粕作为生化质(biomass)发电的燃料。如今,印尼一些 发电厂 已经以毛棕油(crude palm oil)用作“化石燃料的环保替代品”。如此可见,全球棕油市场需求,使得油棕种植地的开发扩张是越来越被视为情有可原或理所当然,即使这扩张已经是完全失控。

上图:马来西亚棕油局(Malaysian Palm Oil Board,MPOB)官网提供的马来西亚油棕种植地总面积数据,2011年之后就从未更新 。

去年10月23日,印尼总统佐科威 宣布禁止 印尼环境与林业部发出泥炭地开发新准证。业主如果已经获得准证但泥炭地还未开发,一样不准开发。不到一个月,农业部长苏莱曼(Amran Sulaiman)就 唱反调 ,呼吁“把被烧过的泥炭地开发成农地”。日后倘若出现更多与油棕势力有密切关系的官员公然唱反调,实在是不值得感到意外。

佐科威 宣称 ,需要3年来解决烟霾问题。这3年,必须是包括如何对付国内国外的政商勾结油棕势力,以及解决一箩筐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土地拥有权问题。如果成功,那时候的印尼大概可说是东南亚强国了。

从未下决心解决烟霾

马来西亚政府则一直以来都未曾表现出解决烟霾问题的决心。

1997年和1998年烟霾期间,马来西亚政府禁止媒体发表空气污染指数(Air Pollution Index,API)的数据,甚至连大学讲师也不准公开谈论烟霾课题,声称是为了“避免对旅游业造成不良影响”(注1)。从那时候开始,直到2005年,API 数据是列为 国家机密

2000年7月20日烟霾期间,时任首相马哈迪(见图)的反应堪称经典。他在回答记者针对政府是否对烟霾问题采取任何措施的询问时,马哈迪说:“什么烟霾?我都没看见有什么烟霾”(注2)。7月24日,马哈迪指外国媒体 炒作烟霾 事件,“表面上是关注环境,实际上是政治议程”。

表面看来,这纯粹是马来西亚公共服务效率差劲的其中一个例子。然而,马来西亚油棕集团在90年代就已经在印尼以联营形式开拓油棕园丘。即使不追究当时 马新印尼三国 领导人家族成员,在油棕企业的地位和角色,油棕业与烟霾问题之间的密切关系直到今天在国内几乎到了完全被无视的地步,意味着政府的消音和领导的否认并非只是因为“怕输”。

新国法案只管境内问题

2014年8月5日,新加坡国会 通过 一条《跨境烟霾污染法案》(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Act),作为惩治烟霾祸首的法律途径。然而,这法案只涵盖新加坡境内的烟霾问题。这也意味着,即使是新加坡集团在邻国涉及公开焚烧案件,造成的烟霾如果没殃及新加坡,就没有动用这法案的理由。那些没造成烟霾的公害问题更是完全不在这范围内。

马来西亚政府至今还在“研究借鉴新加坡跨境烟霾法案的可能性”的 阶段 。PT Adei 公开焚烧案件审讯期间,马来西亚驻北干巴鲁(Pekanbaru)领事表示“不会为触犯印尼法律的马来西亚公司提供援助”。而且,因为涉案公司并非国营公司,所以“马来西亚没必要向印尼政府 道歉 ”。

PT Adei 案件被告被判有罪的消息传出来之后,马来西亚政府 表示 “一旦焚烧森林和泥炭地罪行证据凿实,印尼政府有权对任何一家种植业公司采取执法和诉讼行动”,并称“马来西亚政府坚持‘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no one is above the law)之原则”。

至于吉隆坡甲洞公司(Kuala Lumpur Kepong Bhd,KLK)以及其他涉及公害事件的本国集团,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工商界都未曾表示要对他们加以施压或制裁。

大马不停止开发泥炭地

天然资源与环境部长旺朱乃迪(见图)说“印尼政府计划在泥炭资讯方面向马来西亚 取经 ”。如此看来,马来西亚政府不怎么可能放弃鼓吹开发泥炭地。

去年9月5日清晨,砂拉越诗巫浓雾笼罩,能见度不到2公里,两趟飞往诗巫的航班被迫在民都鲁机场降落。另一趟航班在空中盘旋半小时之后终于 平安降落 。虽然说这事件似乎与印尼烟霾无关,然而一份华北平原雾霾 分析报告 指出,浓雾的形成几率是随着空气颗粒浓度的增加而攀升。换言之,空气污染越严重,浓雾就越频密。在跨境烟霾情况下,火点是在印尼,烟霾是有可能在马来西亚形成雾霾。能见度降低,交通事故的几率自然攀升。

如果马来西亚官民选择继续对本国企业在烟霾问题之中扮演的共犯角色保持沉默,气象局、环境局、交通部等等机构实在应该准备“迎接”雾霾现象的恶化甚至季节化。

马来西亚社会沉默扮无辜

马来西亚社会面对的印尼烟霾问题,就像是一栋公寓高层的住户,因底层发生的火患而面对的“浓烟问题”。他们怪罪消防员抢救不力,怪罪底层的住户不负责任。但是,他们从不承认底层失火各个单位是他们所拥有,更不承认那些火患是他们自己雇用租户放火骗保险金的伎俩。

对症下药就是断绝财路,沉默扮无辜才是上策。纵火不是问题,最重要的是浓烟不要熏到自己。这样下去,他们有可能会贪婪或愚蠢得看不见公寓结构的破坏,以及自食其果的危楼环境。

API 数据是解禁了,油棕业问题却是在官民共识下继续被掩盖、无视。没烟霾的时候就看股价点数,有烟霾的时候才来闹 API 指数。民众嘲笑马来西亚 API 指数的不足,却拒绝正视油棕势力在印尼涉及的种种剥削和公害事件。仿佛只要下一场大雨、或是季候风转向,把烟霾带走重现蓝天就没事了。

把矛头指向印尼的同时,以集体的沉默为本国或本族企业粉刷形象——这样的政府和人民,不怎么可能有支持廉政的诚意。除了长期成为邻国灾害祸首的帮凶,也是本国贪污势力的共犯。

连烟霾问题都搞成这样,若是发生核事故哪还得了?

上图:在环保组织全球见证(Global Witness)发表的 调查记录片 之中,与泰益家族有密切关系的砂拉越律师 Alvin Chong 厚颜无耻地向乔装成买家的记者“分享商业秘密”,大谈在新加坡洗黑钱和逃税之道。这短片在2013年曝光后,新加坡财政部与金融管理局否认该国政府涉及跨国贪污的说法。在涉及油棕业、伐木业和造纸业的印尼烟霾事件,马新两国官商是否真的那么“无辜”?中文字幕版 在此

(全文完)

注释:

1. "Opponents Blast Malaysia Ban On Scientists' Haze Talk", Associated Press , 9 November 1997

2. Leslie Lau, "What haze? I don't see any haze, says Mahathir", The Straits Times , 20 July 2000

【延伸阅读】

烟霾与油棕(一)——问题出在泥炭火

烟霾与油棕(二)——华裔民族企业的“环保”

烟霾与油棕(三)——抢地新闻不如股价消息


墨人,自由撰稿人。曾在报社打杂。平时挖掘环境课题资料。闲时以欣赏歌剧的眼光享受和评论电玩。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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