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氏兰花指风波I:
“揸爆”性别歧视谬论
【艺文】此城彼城
脸书的议题更新速度大概不会超过一星期,轰动脸书的“丘光耀性别歧视”风波平息了,但这场风波到底留下了什么?脸书本来就不是可以认真、严谨讨论议题的平台;“事过境迁”,慢慢刷看网民对此议题的即兴留言,会发现一个状况:议题是过去了,但我们真的讨论过吗?
众说纷纭中,充斥破碎及片断的言论,基本概念混浊不清,而厘清“概念”本应是辩论的基础。一如脸书上其他的笔战,这场“去概念”的“讨论”,只留下一摊无意义的口水。
【艺文】此城彼城
面子书的议题更新速度大概不会超过一星期,轰动面子书的“丘光耀性别歧视”风波平息了,但这场风波到底留下了什么?面子书本来就不是可以认真、严谨讨论议题的平台;“事过境迁”,慢慢刷看网民对此议题的即兴留言,会发现一个状况:议题是过去了,但我们真的讨论过吗?
众说纷纭中,充斥破碎及片断的言论,基本概念混浊不清,而厘清“概念”本应是辩论的基础。一如面子书上其他的笔战,这场“去概念”的“讨论”,只留下一摊无意义的口水。
我想回到起点,先拆解丘光耀短短几段文字的意涵。以下是丘光耀原文:
“我unfriend了基佬发, 真过瘾! 如果在街上遇到基佬发, 他说他会主动和我握手, 我也会很礼貌的用真正男人的手力来揸爆他的兰花手!”
这几段文字有两个重点,重点一是“基佬”,重点二是“真正男人的手VS兰花手”。我先来讨论重点一。
“基佬”一词的认知
在《当今大马》面子书留言的网民A与网民B,可能代表一般人对“基佬”一词的认知,摘录如下:
网民A: “是基佬就别怕人家说你是基佬!做鸡就别怕别人叫你鸡!”
网民B: “现在谁被打压了?一句基佬发就是打压?他也承认他是同性恋者了!如果他不是同性恋者,然后超人说他是基佬,那就是超人的错!更何况超人都已经道歉了,你们到底还想怎样?要超人转性吗?”
网民A与网民B的意思是:“如果唐南发确实是‘基佬’,丘光耀只是说出事实,何错之有? ”
许多人如同网民A/B,认为“基佬”是对一个真实身份的称呼,即是此身份就不能怪人家如此称呼。这些言论如果不是对文化语言学的无知,不理解语言背后是一套主流文化价值,就是正常化社会对同志的歧视,不认为“基佬”两字有问题。
中文原没有“基佬”一词,它是从英文“Gay”转译过来。 “Gay”一词特指男同志,但在西方世界,偶尔也作为同志族群的统称。因着文化环境的差异,“基佬”和“Gay”的意涵是有差异的。且先回到英文的语境,先了解“Gay”语言意涵的历史转变。
“Gay”一字在英文原有“欢乐”、“使人高兴”的意思,但在19世纪开始被用做指称“妓女”和“玩世不恭者”,因带有“性行为”的隐意涵而有了较负面的意思。在20世纪,同性恋被广泛称为“Homosexual”,在普遍歧视同性恋的社会环境里,此词具有很深的贬义。而隐指不良性行为的“Gay”后来也开始被用以称呼同性恋。
随着同志平权运动的发展,同志们开始挪用原有“愉悦”意涵的“Gay”一词,翻转其负面意涵,用以替代更污名化的“Homosexual”,但一直到大概90年代,“Gay”作用同志的称呼,才普遍被社会认同。虽然如此,在目前的西方语境里,“Gay”一词也不绝对拥有正面意涵,根据BBC的 一篇报导 ,在英国年轻人的口头语里,“Gay”也有“不入流”的意思。
“基佬”是广东话对“Gay”的转译,特指男同志,华人世界不会用此词统称同志族群。语言的转译必定会抽离原语言的文化脉络,“Gay”内涵的“同志认同”,并没有被转译到“基佬”的意涵内。 “基佬”镶入华人社会的文化环境里,其实很像20世纪初西方世界的“Homosexual”,成为一个具有“不正常、变态”等贬义的污名,成为主流异性恋文化指称“他者”(同性恋者)的符号。
有意识颠覆“基佬”一词
因此,有性别意识的人可以接受“Gay”这个称呼,却很少会称呼男同志为“基佬”,除非是有意识地去颠覆这个词的意涵,想要挑战这个词背后的恐同意识,比如黄耀明。
香港歌手黄耀明于2012年的演唱会上出柜,他说“我不是同志,但我是同性恋者,是一个基佬 ”。后来他接受 一个访问 时表示,他故意用“基佬”而不用“同志”,因为他想翻转这个词的负面意涵,关于这段访问的原文如下:
“我决定用基佬这个词,因为对大家来说,这是taboo(禁忌),人家会说‘嗰个基佬呀!’但我不是这样想,我是基佬,如果你觉得是taboo,想用来侮辱我,我话俾你听,你侮辱唔到我,我唔惊。”
黄耀明(见图)自称“基佬”是一种政治行动,是有意识地挑战和颠覆主流性别文化的符号和刻板印象;我们不但不认为黄耀明自称“基佬”有问题,反而觉得他非常进步。
但是,当丘光耀用“基佬”称呼唐南发,却很有问题。差异在于,从其上下文以及过去的言论来看,其意图绝无挑战和颠覆的目的,这是一种政治攻击,丘使用“基佬”一词,是站在异性恋者的优势位置,复制主流性别文化对同志的歧视,意图侮辱唐南发。
就算唐南发不被这些言词击倒,或者学黄耀明有意识地自称“基佬”,丘光耀的言词还是错的,因他的意图是恶的,深层意识是认为“基佬”不是男人,是比“正常”男人和异性恋低下的假男人。
语言是活的,意涵可以翻转,但首先需要整体社会的反省。我当然期待有一天“基佬”两个字不再是用以侮辱人的词。但在那一天还没有到来之前,欠缺语言文化批判意识的人说出“是基佬就别怕人家说你是基佬”这种话,其实是另一种侮辱,意思是“基佬活该被侮辱”。
说了一大堆语言文化的问题,就算能说服大家“基佬”一词具有贬义,而丘光耀是故意用之对唐南发展开攻击,但相信还是有诡辩者会提出别的说法,比如:
谬论一:不要觉得被歧视
网民C: “为什么超人说错一句他是同性恋就一直要被攻击? 是自己同性恋过不了自己那关吗? 如果你攻击说我是异性恋我根本不介意……明白为什么吗?不明白什么?如果你觉得gay没错!那就不用介意别人说你gay!一边大声说gay不是罪!一边又介意别人说你是gay!那不是很矛盾?”
这种说法没有正面否认社会歧视同志,但认为“同志觉得被歧视是一种自我歧视,只要不觉得被歧视就什么问题都没有。”换言之,他把社会制度化歧视的问题个人化了。
现代社会很流行这种说法:“你用正面乐观的角度,这事情就是好的,用负面悲观的角度,事情就是坏的,一切都取决于你的角度。”依照这种逻辑,这世界没有不公不义、没有压迫、没有滥用权力,这世界的问题只取决于个人看事情的两种角度:乐观和悲观。
所有问题都是心态问题,调整一下就好,独裁政权最爱这种心灵导师,甚至有意识地培养一大堆心灵导师以助巩固政权。社会学名著《见树又见林》在第一章就提醒读者,在看待社会问题时,千万不要落入个人主义的角度。我们生活在一个大社会里,社会结构深深影响着每个人,有人站在优势位置亦有人处于弱势,社会制度会倾斜于某些人,使其居于优势;反之,也会不利于某些人,使其居于弱势。
在一个歧视同志的社会制度里,要求同志不要觉得被歧视,是无视于同志在生活遭遇到的各种不公和压迫,甚至合理化不公和压迫,要同志承担被歧视的责任。这就好像,在一个贫富差距两极化的社会,要求穷人不要有贫穷感,无疑非常荒谬,穷人不会因着“感觉良好”而不饥饿。
谬论二:歧视是权利
网民D: “为什么基佬被人们叫基佬时就那么容易的被伤害了?难道我们连讨厌一个人的时候直接发泄针对某某的形像给他一个形容词的自由都没有? ……其实平等的定义就是你可以是基佬,但是你也必须捍卫我有歧视基佬的权利!”
网民E: “谁定下了规矩,他是同性恋是本身的事不应该被歧视,将歧视同性恋也是他本身的事,他口贱也是他的事,我们也不应该歧视他口贱……平等是怎样定义的?”
两位网民不约而同地将歧视视为个人权利。真的吗?歧视是一种人权?!
按照这种逻辑,我们可以骂马来人马来猪,马来人当然也有权利骂华人猪;异性恋者可尽情骂同性恋者是死变态,同性恋者当然可以不甘示弱地骂死异性恋(骂异性恋的词汇真是用时方恨少);男人可视女人是性玩物,女人也能弱弱回一句“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更甚的是,当这逻辑无限延伸,纳粹歧视犹大人对其进行大屠杀,也可能会被视为是一种人权。
如果歧视是人权,这世界就是一个充满仇恨的战场,没有人有义务学习包容性别、性倾向、种族、宗教等等的差异,各差异族群会相互仇视,掌握权力的族群将一一消灭不拥有作战资源的族群。
《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第二条:“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第七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人权宣言谈的“平等”,不是有平等歧视他人的权利,而是平等被尊重、不被他人歧视的权利。尊重每个人的差异,才是人权的核心精神。因此,任何形式的歧视,以及任何形式的仇恨言论,都不在人权保障的范围。
觉得歧视同志是言论自由和人权,是非常离谱的误解,价值必须极度混乱才会有这种认知。
谬论三:不可以“得罪”LGBT
丘光耀在舆论压力下于24小时内向唐南发道歉,面子书因被举报被封一天,事后他发了一则脸书贴文:
“我出来骂国阵这么多年,FB从来没有被举报过。我得罪了LGBT,马上被举报,被封锁一天。我终于明白了,什么人是不可以得罪的。”
这贴文有两则讯息:一、他的言论自由被剥夺了;二、他被LGBT欺压了。换言之,他从一个攻击者摇身一变成为被欺压者,而强调自己是弱势的LGBT其实非常强势(害他脸书被封一天,他从此不敢得罪)。
上文已讨论,基于人权概念强调的人人平等,歧视言论并不应该在言论自由的保障内。但丘光耀形容其言论“得罪”LGBT,明显在偷换概念。“得罪”和“歧视”的意涵是有分别的,“得罪”的意思是冒犯、使人不快,有一种“无心之失”、“私人恩怨”的感觉。 “歧视”,如上文所指,是对某人的性别、性取向、种族、宗教等差异恶意攻击之,涉及破坏普世价值和对人权的贱踏。
丘在道歉文中称自己的言论为“失口”(失言),又用了“得罪”一词,企图要摆脱“歧视”的罪名之余,也有一点扮弱势博同情的成份。无论如何,至少他知道“歧视”不可为,所以才企图偷换概念。
网民F说: “男人是男人,基佬就是基佬。”
歧视就是歧视,这一点明确无误。
曾丽萍,毕业于新闻所,曾据任记者工作,目前在传播学院误人子弟。阅读兴趣包括城市、性别、现代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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