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FM"的问题本质在于钱
一间民营的企业,盈利丰厚,引起投资者善意/不善意收购;原有的资方不愿束手就擒,可以借助反收购的力量反击。
一间民营的企业,负债累累,原有的资方束手无策,不得不引进外资加码,甚至转售解围。如果粮尽弹绝,则只好关门大吉。
如何看待关系公众利益的企业经营?
这是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如此而已。然而,如果企业经营的领域关系公众利益呢?例如,像“哗!FM"这样的机构,我们毕竟应该如何看待?
第一种情况,设想“哗!FM"大事赚钱,按照商场守则,微妙之处在于价码:价高者得。要是价高者不得,争议点可能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另有玄机。
第二种情况,是“哗!FM"既有的财务困扰,除了合理的价钱,另一个关键在于谁人愿买:是所谓willing buyer willing seller也。
借此映照528事件和“哗!FM"课题,可见两者不同之处。马华公会旗下的华仁决议收购南洋报业,民间当时追问的其中一个问题是:为何丰隆要以那样的价格出售,而不是让给出价更高者?
这个提问,并不存在于“哗!FM",至少账目上“哗!FM"以及其母公司出现严重亏损。如是,要是有人愿意解救,只要提出更好的献议,自有所获。可是,直到最后,商家似乎皆无动于衷也。
Mksow为此提出多道方式来解决此事;其中有:一、以政治力强势的要求一个负债累累的私营商业团体不得以亏损为由,作出任何商业决定来当成其不履行社会责任的理由;二、从国家资源拨出五千万填补私营商业团体的亏损大窟窿,以让它在现有的集团内继续操作;三、利用国家机器强行把一个隶属私有商业集团的资产收为国有。
合理与否,他在〈 “哗!FM"事件是市场逻辑的结果 〉的文章已有说明,这里不赘。实际上,庄迪澎并没让他失望,早在10月3日迪澎在《独立新闻在线》的社论〈 保卫“哗!FM"不能失了清醒 〉已有同样的睿见:
“……不过无论是““哗!FM""员工、阅听人或其他爱惜言论空间的有心人士,在串联各方力量力保““哗!FM""之际,也必须厘清媒体与国家机关及政治势力的关系和界限,切莫总是急着向个别政治人物求救,企望他们以政治手段而非政策方案营救媒体。……"
唯一需要补充的是,除了媒体与国家机关及政治势力的关系,此时此刻需要厘清的,还有商道和政治的关系。
华团或华基政党也未必可以解救
当然,换着是华团或者华基政党出资,也未必可以顺利解救““哗!FM””;这就是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的〈 从“哗!FM”停播事件检视国家广电政策 〉所言的重点。
无论如何,既然华社出资的场景不曾出现,我们暂可撇去不论这点。聚焦于此,或许我们更能看出“哗!FM”问题眼前的本质,其实恰是《东方日报》执行编辑黄金城点出的“钱”。倘若“哗!FM”财源广进,业主还会脱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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