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6日在台湾,国民党宣布脱售该党在三家电子媒体的拥有权,(至少在表面上)不再掌控媒体。台湾在两年前修法规定,政府、政党和军方必须脱售他们在电视和电台的所有股权,而12月26日是最后的限期。
遥望台湾之政治和媒体脱钩的进程,倍感马来西亚的悲哀。几乎在同一个时候,我国政府再度把魔掌对准新闻自由,网络媒体《当今大马》和《独立新闻在线》首先报导,国安部会对女郎警局裸蹲事件进行秋后算帐,首先把女郎身份说成是中国女子的《中国报》,可能会被吊销夜报执照。
2006年1月5日,当网络媒体报导《中国报》总编辑和执行总编辑将被调职,作为换取夜报可以继续出版的条件后,TV2华语新闻以头条跟进有关事件,以及NTV7华语新闻同样有作出报导,不过华文报章对此只字未提,只有《东方日报》刊登一篇12党团针对《中国报》事件的文告。
华文报章避之不及
1月6日,《中国报》刊登了两位总编为错误报导中国女郎一事负全责而辞职(和之前的调职传闻有出入)的启事。《马来西亚前锋报》则不单明说庄宗南及黄兆平两位总编是在国安部的压力下辞职,而且也报导国安部昨天“传送一份书面声明,宣布庄黄两人辞职,即时生效。”华文报章虽然转载报导了《中国报》的启事,但是同一天下午马华中委会结束后的记者会上,没有一名华文报章的记者,针对《中国报》事件追问黄家定。他们更关心的,是马华九大政纲和郭家骅事件。
同样在1月6日傍晚,一群关心新闻自由的人士,在《中国报》总社前聚集并且以点蜡烛的方式,抗议政府再以粗暴手段干预新闻运作。当然,烛光会不是由最应该声援同行的平面媒体工作者发起,而是由非政府组织“独立媒体中心”(CIJ)发动,而且根据目击者指出,有的《中国报》员工在下班时看见报馆前有人集会抗议,还三步并作两步,唯恐惹祸上身似地赶快离开。
缺乏共同新闻自由理念
这一次的《中国报》事件,是中文媒体继五二八报变以后,尊严再一次被狠狠的践踏。然而看看华文报章普遍上的平静,却无法不叫人心寒。女郎裸蹲被偷拍闹得沸沸扬扬,当初所有媒体都正义至上的扮演第四权之际;《中国报》因首先把女郎报导成是中国人而遭开刀,当权者之项庄舞剑,志在杀一儆百,警戒所有媒体日后别轻易逾越雷池。难道在采访线上身经百战之华文报章诸公,不明白其中奥妙?
我不愿揣度是否真的有人望《中国报》夜报准证被吊销,以坐收渔人之利,不过面对新闻工作被政治力量压逼而保持沉默,却是大马中文媒体的常态。而这些沉默底下有一些惯性的逻辑,个人认为是凸显了媒体工作者对新闻自由的不同“定义”:
第一,谁叫《中国报》有痛脚给人抓住,成了开刀祭品,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第二,《中国报》过去也的确是滥用煽情手法报导打标题,这次就当做是吸取教训吧。
第三,别以为网络媒体率先炒作、一群人点点蜡烛,就能够制造舆论压力,捍卫新闻自由。相反的,事情可能就因为这群人喧哗闹大而变得更糟,例如两位总编原本只是调职,最后却甚至可能在自己也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摆上台面辞职。
前面两种逻辑,是认可新闻专业的审判,仅仅由国家权力(即使是通过粗暴的手段)来执行。换句话说,新闻自由的边域,单单由国家权力来划定,并不是问题。而后一种看法,当然就是觉得在政府握有权力的现实下,对抗并不能得到新闻自由,反而会失去更多,牺牲之后又改变不了现实,多无谓。
是否有进行基本串连工作
当然,中文媒体工作者对于自己在新闻自由和政治压逼两难底下之妥协,可能还有其他种种的说辞。但总的来说,大马中文媒体工作者缺乏同一的信念,却是事实。我们不仅无法像台湾的记协或类似的组织那样,在新闻工作受到政治力不合理的干预时,同声并坚定的说不。我们甚至连基本的串联都做不到,因为你有你的被干预容忍度,我有我的柔性协商。
有关串联的问题,也反映在关注新闻自由的非政府组织和媒体人身上。以这次《中国报》烛光会为例,为什么少有平面媒体的工作者支持?《中国报》的员工甚至是事不关己,是馆方一早已威胁员工不可参与(某报当年为阻止员工出席和五二八有关的活动,曾出动对出席者抄名拍照,以便逐一惩戒的白色恐怖招式),还是发起单位没有尝试去联络更多报馆员工?
当然,大部分媒体工作者会对争取新闻自由的非政府组织之类的“敏感”团体,避之则吉。但是在马来西亚这样一个媒体工作者随时会因为闯禁区而付出代价、以及大部分媒体工作者对新闻自由运动不甚了解的环境里头,非政府组织努力接触媒体人,是打破“在前线的人不参与、推动的人又未必完全了解媒体实况”之新闻自由运动间隙(gap)的可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