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的“黄丝带之约”上,12月2日凌晨郭史光庆报道:(6名马青领袖)以三寸不烂之舌应对众多尖锐质问,但是他们却始终无法回答马华为何跨界干预媒体的问题,并只能以商业交易来解释买卖南洋报业股权的决定。
与此同时,2日《独立新闻在线》记者林宏祥亦有评述〈对南洋报业议题避重就轻马青避答为何侵占第四权〉清晰记录此事:
2001年特大,魏家祥批收购先斩后奏
“也是柔佛州亚依淡区(Ayer Hitam)国会议员的魏家祥,在开场时声称马华公会是在召开特别大会后,才决定收购南洋报业,是经过民主程序来达致的决定。”
实情是否如此, 2001年6月24日杨凯斌主编的《时代报》有则题为〈魏家祥: 收购程序不符法情理〉的新闻。内文如下:
马青中央代表兼新山区部秘书魏家祥在辩论特大提案时,指出有一位可爱的律师发文告说,“星报、南洋不是马华的资产。”他表示如果这个论调可以成立,我们一夜之间所有的钱都没有了。
针对林良实派系指收购南洋报业是获得首相首肯一事,魏家祥指出有人曾经说过,党内事,党内解决,但是他也想尽办法施压。此外,魏家祥也认为“如果这是我们的首相点头的,对不起,首相不是我们的总会长,这是我们的家事,我们不必劳动他老人家,他老人家要治理这个国家,没有太多的时间。”他强调马华党员必须确保党的形象永远获得华社的支持。
他觉得,在收购南洋报业的整个程序上没有符合法、情、理。在法律上是先斩后奏,在情在理他们广大基层不应该和华社对抗。而且他们来自华社,应该回报华社,这样才能确保他们未来大选有辉煌的成绩。
魏家祥也询问说“事实上马华向大从银行借贷了三亿两千四百万,为什么中委会说是两亿三千万,在昨天的汇报会中还是两亿三千万?是谁在撒谎?”
今日为何改口说收购符合民主程序?
既然前称
“在收购南洋报业的整个程序上没有符合法、情、理。在法律上是先斩后奏,在情在理他们广大基层不应该和华社对抗。而且他们来自华社,应该回报华社,这样才能确保他们未来大选有辉煌的成绩”
;何以今天竟然改口宣称“马华公会是在召开特别大会后,才决定收购南洋报业,是经过民主程序来达致的决定”,而且还是一场“商业交易”呢?
贵人事忙,难免忘记早前所说的一切,在所难免。为便大家尽快恢复记忆,今日特别下笔提醒;尚祈读者多多留意历史,用以对照三寸不烂之舌乃至十八寸不烂之舌下的头头是道,才好拍掌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