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城彼城】

社群媒体盛行20多年来,各国政府处理其衍生的社会问题倾向事后因应,针对的是犯罪一方,然而,当澳洲于2025年打响禁止16岁以下使用社群媒体的第一炮后,焦点转移到儿少使用者已成趋势,丹麦、德国、英国等相继呼应,印尼则是亚洲第一个执行此政策的国家,我国也计划在下半年全面落实。

政策实施方法和有效性固然倍受争议,站在言论自由与个人隐私立场的反对意见也没有缺席,这些声音却没能阻止包括我国在内的国家推动此项政策,甚至不惜牺牲社群媒体的正向功能,比如儿少群体可通过社群媒体学习、创作、连结他人、表达自我等等。

是因为政策制定者和支持者认定该政策利大于弊吗?不必然。保护儿少免于网路伤害的方法很多,甚至有更好的政策选择,而“禁令”却是政策成本相对低,政治效果更显著的方法。

所谓政策成本较低,第一,政策推行的时间点合宜,近年,人民已普遍意识到社群媒体产生的负面性,因此政策对抗的力度不会太强;第二,人民已意识到社媒平台从中获取巨大利益却远未尽监管之责,因而会支持政府向社媒平台施压;

第三,相较一些中长期才看到效果的政策,该政策可在短期内见效,封禁的帐户数、儿少网路受害数据、儿少的时间分配数据,通过数据分析证明其效果,并换算为政绩。最后一点,此政策界定了对政府有利的责任归属。没有明令禁止前,儿少网路伤害的责任往往指向政府,明令禁止后,儿少的网路伤害可归咎于社媒平台监管不力,伪造身份继续使用社媒的儿少自身也要负上责任,父母亲更是难辞其疚。

换言之,该政策不一定是解决儿少网路伤害的最佳方案,但却是一个可以执行且可收获政治红利的方案。在现实政治治理中,政策制定者考量的面向不会只有政策的有效性,还包括:人民会不会支持?能不能兑现成政绩?会不会挑战到重要的利益团体?等等。对于治理者而言,一个成本高的好方案,可能不如一个成本较低的次佳方案,而禁止16岁以下使用社群媒体就是后者。

下此评价的依据是,儿少网路伤害的根本原因过于复杂,具体到网路犯罪、网路霸凌和诈骗,抽象到影响自我认知和人格长成,绝非一个法律条文或一个禁令就可以解决,需要的是中长期执行的政策配套,而目前未听闻我国政府有此规划。

没有全盘规划,仅筑防火墙,谓之保护,真能解决问题吗?别说这防火墙在浩瀚网路世界里可以有多严实,若墙内之人不领情只想翻墙呢?说穿了,这是一个不高明的防火墙政策,还不如去学习筑墙大师中共,人家筑了墙还懂得在墙内建造替代品,让墙内的人安然呆在里头。

幸运的是,民主国家不能这样搞,我国也算半个民主国家,真有心保护青少年,应脚踏实地进行政策规划,对症下药,比如教育改革,重分配教育资源,以及像一个建筑师般,整合各方(社媒巨头、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等)的共识和资源,一砖一瓦打造安全的网路空间。

身处5G时代,我们回不去Nokia 3310风行的2G世界了。新一代一生下来就处在现实与网路重叠交织的世界里,小朋友很早就接触平板和手机,却不是每一个家长都有能力或资源引领小朋友使用网路,因此,网路议题应该要很早进入教育现场,从小学课程开始,循序渐进地引领学生思考自己与网路的关系,建立学生正向运用网路和AI的意识。

21世纪的中学课室不应该避讳网路所衍生的课题,如网路霸凌、社媒展演的焦虑、社媒上瘾、侵犯隐私、深伪技术的道德问题、网路诈骗防范等等,这些讨论也许可以放在改革后的道德教育或公民教育课,也可以建立全新的通识课程。政府应该投注教育资源,培训能及时掌握和分析科技趋势,又能抓住核心人文价值的师资,专注培育拥有网路素养且能正向运用网路科技的新世代。

另一方面,既然在禁止16岁以下使用社群媒体的新制中,政府能强制社媒平台配合,自然也可以要求社媒平台与政府携手打造安全的网路空间,比如依据不同年龄层进行平台切割及区隔(Youtube Kids的作法),相对于禁止使用,区隔方案也许更符合现实。

至于如何过滤资讯、如何设置符合青少年的内容标准、如何进行日常监管等,政府不能把责任丢给平台,应将其定调为网路公民教育计划,主导社媒平台、非政府组织及媒体学者合作,共同打造一个既能保障儿少网路使用权益,也能保护儿少网路安全的进步方案。

也许大家看出来了,以上政策方案的成本和执行困难度无疑更高,需要长期投入资源,需多个政府部门配合,需要进行社会说服与沟通,还需整合各方意见和资源,但却不能在短期内看到政策成效。

禁止16岁以下使用社群媒体的政策,疑虑还是很多,若有以上配套措施,或更有说服力。希望政府不要便宜行事,要有知难而行的决心,毕竟“改革”是现任政府的政治口号。


曾丽萍,曾担任媒体科系讲师,现就读台大政研所博士班,正努力拨开迷雾寻找论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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