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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2001年7位大专生因支持内安法令废除集会而惨遭1971年大专法令的迫害,至今尚未恢复学籍。我们在此对他们的牺牲表示最高的敬意,也因为他们的牺牲,激发了不同种族的青年与大专生对于大专法令的不满,团结起来共同为废除大专法令而努力。为了纪念他们的牺牲与贡献,全国青年与学生团体拟定了6月8日这一天成为了大专生权利日。

大专生权利日是属于青年与大专生的一天。这一天是青年与大专生发出声音的一天,就在这一天,我们青年与学生团体提出我们对于马来西亚的看法。

作为青年与大专生,今天和明天的大马公民,我们宣告,我们已准备好担负应尽的责任,并吁请的国家领导人和我们共同努力,响应我们的以下建议:

恢复地方议会选举

马来西亚需要更加民主、开放的决策机制和联系公民和决策的更好方式。我们呼吁对联邦政府、州政府予以改革的决心,以便落实地方议会选举,让公民议政的概念能够全面落实。

我们拒绝任何政治任命的地方议员,我们强烈要求联邦政府、州政府在3年内落实地方议会选举,并在尚未落实地方政府选举前6个月内公布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进程表以展现诚意。

消除贪污

我们拒绝贪污腐败的马来西亚,我们要求一个廉洁透明的马来西亚,所以我们要求贪污局应转变成为真正的独立机构,享有调查、检控的权力,并对国会负责,而不是首相署。我们同时要求联邦政府、州政府设立州政府部门调查委员会(Ombudsman office)来接受、监督贪污滥权的投诉,并向国会、州议会负责。

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违例行为委员会”(IPCMC)

警察部队内部缺乏一个机制来处理警察操守的课题,导致警察滥权和行为不检实践不断发生。因此,我们要求新任联邦政府尽速落实两个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违例行为委员会”(IPCMC),而不是以权限不清的“特别投诉委员会”(SCC) 取而代之。

成立司法独立委员会

三权分立的原则,即立法、司法、行政各自独立又互相制衡,三权分立不仅是国家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屏障,更是根除一切滥权腐败、施政弊端的良方。然而,司法丑闻暴露了我国长久以来的司法制度缺失,因此司法独立委员会有必要成立,以处理有关法官委任和擢升的事项,同时必须透明化委任法官,并公平擢升最有才能及廉正的法官。

拒绝种族政治

种族政治是一种非理性的政治方式,是破坏多元社会国家发展、各民族团结的首号敌人。所以我们吁请各政党摒弃非理性的种族政治,打造新的政治文化、政治气候。

废除恶法

我们强烈要求大马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已全面确保大马公民得到基本人权的保障,并落实于法令之中。我们要求废除所有违反人权的法令,如无审讯扣留的内安法令、紧急法令、警察法令、大专法令、官方机密法令等,并设立法令惩罚任何违反基本人权的人士或机构。

因此,我们要求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认同青年的重要性,并尊重大专生的基本权益。我们要求废除任何限制大专生与青年基本权益的法令,如:大专法令,并拟定一个能确保青年与大专生基本权益与自由的新法令。

打造资讯自由空间

由于印刷媒体受到《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的管制,导致新闻自由被侵蚀,而每年需要向国安部申请更新准证的措施,更是他们的紧箍咒。废除《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将能促进我国的言论自由空间。除此以外,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必须设立资讯自由法令,以确保有关公共利益的文件能够被公众人士参阅,以防黑箱作业。

最低薪金900令吉

“最低工资900令吉,生活津贴300令吉” 。(生活津贴,Cost of living Allowance,COLA)。最低工资法令在这个时候非常须要,因为目前所有基本需求的价格不断上涨,而基本设施的私营化为工人带来更多的负担,但工人的薪水却难见增加。

因为最低工资的诉求非常重要。900令吉仅仅足够让城市工人生存,他们举例说甚至有些公共厕所的收费也会起到5角钱!此外政府将水供和电供私营化后,因为无法摊还收费的工人将面对切除水电供应的问题。

国有化,民主化,透明化公共服务

马来西亚自1983年就开始走向大企业公司 (Malaysia Incorporated) 。自此以后,马来西亚国内的公共服务,都逐步被私营化,人民的基本权益愈来愈商品化。

马来西亚政府已经将以下的公共服务企业化和私营化:

水务(州政府)

1996-2000 电供 1/9/1990 排污系统

1995年8月 电讯服务 1/1/1990 大道 1996-1998 邮政服务 2001年8月 医疗服务 1994-2000 高等教育 1998年(私人院校的数目从1995年的280所,增加到2001年的690所)

各种基本服务被私营化后,人民必须承受日益加剧的负担。各种服务收费节节上涨--水费、电费、过路费、燃油,以至学费和日常用品的价格。尽管公共服务的收费不断上涨,但是服务素质却下跌, 推翻了私营化能够提高服务效率的论述。

因此,公共服务应该国有化,让政府去承担来减轻人民的负担,同时要民主化,让公共服务的员工拥有更大的决策权,包括遴选领导层。

整个公共服务必须透明化,让人民能够监督整个公共服务的运作,我们拒绝委任制,杜绝官僚体制,以提高国有化公共服务的效率。

教育是基本权利

教育是人的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是不可以交易,不可以变卖,不可以讨价还价,因此政府有必要承担起教育责任。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触及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及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面对一切人平等开放。高等教育部有必要根据成绩,让所有学生拥有平等开放的机会进入高等教育,并以适当的方法,普及设立高等教育,然后慢慢地让高等教育免费。

多元与母语教育权利

1996年巴塞罗纳《世界语言权利宣言》更明确指出:一切语言都是群体特征的表达形式,同时也是认识和描绘现实的独特方式。教育始终必须服务于语言与文化的多样性,以及世界各语言社区之间的和谐关系。接受母语教育是各族人民不容剥夺的民族权利和基本人权,必须体现在教育法令和政策上。因此教育法令和政策必须保障各源流学校的发展包括宗教学校,华印及其他少数民族的母语源流学校。

公民教育

公民教育对于大马社会的意义重大。应该通过课程设置,使公民教育作为正规教育的补充形式得到官方机构的承认,并在大马社会中获得更大程度的认同。

大马应增加经费预算,支持非政府组织更好地发挥非正规教育的首要提供者以及公民参与、人权和民主等各项事业重要推动者的作用。

同时,有必要在涵括人权教育、跨文化学习和培养积极公民意识的正规课程中加入中学与大学等课程内容,以确保大马公民意识和思维的形成。

建设民主和公民社会

各层面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必须将不同背景的青年组织和青年纳入与青年有关议题的决策过程。大马必须增加透明度来扩大涵盖面和提升青年对其决策机构及大马本身的信任。

政府当局必须承认并发挥青年组织和其它参与形式的潜力,将其视为传播民主和积极公民意识的学校。非政府组织应作为桥梁,连接政策的制定主体和执行客体。有必要资助非政府组织以帮助它们提高工作效率、为青年参与对话提供空间。

有必要建立目标明确的青年信息战略,包括点对点沟通和各层面的反馈。各成员国必须将政治讨论推广到国家、地区和地方层面。

联署团体:

1.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隆雪华青)

2.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甲华青)

3.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森华青)

4.柔佛中华总会青年团(柔华总青)

5.吉打华人大会堂青年团(吉华青)

6.雪兰莪福建会馆青年团

7.雪隆广东会馆青年团

8.雪隆会宁公会青年团

9.雪隆福州会馆青年团

10.雪隆海南会馆青年团

11.雪隆南安会馆青年团

12.雪隆兴安会馆青年团

13.雪隆符氏宗亲会青年团

14.雪隆潮州会馆青年团

15.隆雪惠安泉港青年团

16.吉隆坡河婆同乡会青年团

17.万挠广东会馆青年团

18.巴生光华中学校友会

19.瓜拉冷岳福建会馆青年团

20.沙登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21.加影育华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22.马来西亚华人残障人协会

23.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

24.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25.泛马回教学生联合会

26.全国回教学生联合会

27.国大学生福利委员会

28.马大新青年协会

29.马来西亚良友协会

30.全国大专联谊会(全联)

31.理大华文学会

32.博大华文学会

33.北大华文学会

34.赛城多媒体大学华文学会

35.工大华裔生协会

36.新纪元学院社会关怀小组

(编按:隆雪华堂青年团与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是连署发动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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