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回教是我国的官方宗教,但是对于非回教徒而言,我国还是属于一个奉行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所以我们华人可以自由信奉各种宗教,不论是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兴都教、赛巴巴等,当然也包括了回教。
宗教原本是不分种族的,而且也是跨国家与跨区域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华人都参与大宝森节的祭神仪式,一些印度人也参与华人的中元节祭拜活动。而我们华人所信奉的佛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等,其教主及宗教起源也不是华人或在中国,但我们都可以世代相传地信奉有关宗教,并且历经了几个世纪都能相安无事。可是,曾几何时,一牵涉及回教,宗教信仰往往就成了一项敏感的问题,有时也种族之间产生猜疑与不安,这是令人感到无奈的。
3月2日阅读报章,一名年龄未足16岁的华裔少女,其家人声称在没经过他们同意下,被槟宗教局改信奉回教,家人见到少女时,已戴头巾,家人不知所措,也非常心痛,而少女的婆婆更是无法接受孙女从一个拜神的信徒变成戴头巾的华裔回教徒,在记者会上眼泪直流。几年前,我在霹雳州也处理过一宗已为人妻、为人母的三十余岁家庭主妇突然改信奉回教,可是不久后又后悔而要脱离回教,结果其丈夫、父母也是忧心如焚地四处找人帮忙。另一种不时也会发生的便是当有人去世后,宗教局便会以死者已信奉回教为理由,在医院太平间与死者家属抢尸,而家属则表示对死者入回教一事毫不知情,结果闹还得上法庭。这类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无不叫人感到愤怒。
我始终认为,回教作为当今世界上的主要宗教之一,信徒更是众多,没有理由会成为一个让人感到害怕的宗教。就说中国吧,中国人接受及信奉回教要远比我国马来人早好几个世纪,而在中国的回教徒人数更是远远超越我国的总人口,可见回教根本就没让中国人害怕过。如果我们再往深一层想,应当知道回教作为一个教人为善的宗教,而可兰经作为提供处事原则的经典,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怕之处。我相信,没有人会去反对回教,因为那是一个宗教信仰;也没有人会去会去质疑可兰经,因为那是回教教义与原则所在。
其实,我国宪法有明文规定18岁以下属未成年的少年,若要更改宗教信奉回教,则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同样的,已有家庭者,若准备改教信奉回教,宗教局应该让当事人通知其家庭;如果已经改教信奉回教者,宗教局也应该让其家庭知晓,而不是等到逝世后家属也还是被蒙在鼓里。
因此,上述种种的非回教徒改信回教后所引起的问题,显示出宗教局在处理非回教徒改信回教的事务上,如果没有遵照宪法精神和已制定的条例与程序,必对改教者本身及家庭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问题与困扰。更甚的是,有关事件也将造成种族间不必要的误解与猜疑,宗教局及政府有关当局不可不采取必要措施已尽速处理与一劳永逸地解决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