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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于2018年4月17日发布给各州教育局的公函(编号:KPM.100-2/3/5 JLD(43),下令全国各源流中、小学,不准将电脑班列入正课。公函里所谓的电脑班,是指收费外包的电脑班。此公函一出,引起华社一片哗然,首当其冲的是全国华小。

该公函指出,教育部长马哈兹尔,已在国会下议院作出答复,禁止将电脑班列入学校正课时间。与此同时,教育部也规劝所有学校,必须遵守两项通令文件:Surat Pekeliling Ikhtisas(简称为SPI);即SPI Bil.8/2000:成立与管理电脑学会的指南SPI Bil.13/2007:学校额外费用的指南

解读有关电脑班通令文件

笔者上网搜寻SPI Bil.8/2000:成立与管理电脑学会的指南,其中还包括了四项通令文件如下:
(一)SPI Bil.6/1988:商业机构赞助学校的指南
(二)SPI Bil.12/1988:禁止在学校进行商业直销
(三)SPI Bil.6/1992:学校接受外来机构的捐献
(四)SPI Bil.3/1997:在学校举办的活动政策和收费

至于SPI 13/2007:学校额外费用的指南,当中就列出了六项被允许的收费:课外活动、校内考试纸张、年度运动会、宗教教育或道德教育活动、保险及大马学校运动理事会(MSSM)。至于电脑班收费,并没有列在其中;那即是说,电脑班的收费是不被允许的。

非正课禁止收费

教育部的公函,也提到电脑班必须遵守的事项:
(一)收费外包的电脑班,只能够当作课外活动的方式,在课后时间进行;或者是安排在周末,一般上也不能强迫学生参加。

(二)根据教育部2017年度小学课程标准(KSSR)上课时间检讨,学校必须遵守教育部所规定的最低上课节数。华小第一阶段(即一、二、三年级),每周上课时间1380分钟或46节;第二阶段(即四、五、六年级),每周上课时间1500分钟或50节。换句话说,学校不能够在正课时间,再增加或插入两节收费的电脑班,延长上课时间。

华小把收费外包的电脑班列入正课,已经违反了教育部的规定。收费外包的电脑班师资,并不是由教育部培训,也没有任何委任信;因此,有关老师是不能进入学校授课。

再说,收费外包的电脑班课本,不是由教育部编写,也没有获得教育部批准,也不能够在正课使用。很多时侯,华小行政人员都忽略了这一点,不知校方已经抵触了教育部的规则。

小学课程标准在2011年落实后不久,教育部已经把电脑知识,编入学校课程;学生也可以在正课时间学习电脑知识。华小的电脑知识课本有两种:第一阶段(一、二、三年级)的课本是《科学与工艺世界》;第二阶段(四、五、六年级)的课本是《信息与通信技术》。这两科科目,都是编排在正课时间进行。

三方应相互监督

目前收费外包的电脑班,每个月收费由10令吉至25令吉不等,收费根据学生人数计算。电脑课本价格,大约也是25令吉。收费外包的电脑公司,也提供了其他的所谓增值配套,譬如课程软件、机械人设计、电脑考试竞赛等等,而且收费各异,无形中也加重了家长们的负担。

对于学校将收费外包的电脑班列入学校正课,家长们产生了诸多怀疑,在社交媒体群组如脸书里互相讨论、互相交换意见以及分享资讯。家长们也质疑收费外包的电脑课程,是否与教育部的电脑课程有所抵触或重叠,况且学校正课已经有了免费的电脑知识课本,校方为何还要把收费外包的电脑班插入正课。

家长们也知道,学校在这方面已经违反了教育部的指示;因此,他们联合起来,通过国会议员,向教育部做出投诉。

一般上,收费外包的电脑班,名誉上是由家教协会主办,在每一年的会员大会上,寻求通过开办,并没有翻阅《家教协会章程》,家协主办收费电脑班的合法性。至于签约问题,据笔者所知,校长为了自保,肯定是明哲保身,不会与收费外包的电脑机构签约;这个任务,就交由家协主席去处理。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家教协会章程》第18(a)(ii)阐明,校长身为家协顾问,必须监督和劝告家协,任何协会所举办的活动,都不能抵触国家与教育政策。

《家教协会章程》第54也阐明,家协并不能签署任何合约,除了教育局注册官。由此可见,校长并没有有效的扮演的顾问角色,有失专业操守,也令人质疑其居心。至于收费外包的电脑班毁约问题,到底是谁造成的呢?校长是否也应该负起责任?那就看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问题了。

教育部缺乏严管

其实,有关电脑班的通令文件,早在2000年(SPI Bil.8/2000,2000即是发出年份)已经发出,可是学校并没有遵守这项通令,一意孤行;在正课时间插入收费外包的电脑班。

教育部方面,也没有严加管制,采取纪律行动,对付违反通令文件的学校。因此,收费外包的电脑班,如雨后春笋地在华小蔓延,引起家长们的争议。

教育部为了让学校顺畅运作,给学校划一明确的标准作业,让学校在执行公务时作为指南。然而,一般上华小,对教育部的通令文件,竟然一知半解,或者是视若无睹,没有依据标准作业行事。

这与年初在华小引发的作业簿课题,违反SPI BIL 1/2000:作业簿使用规范的通令文件,也有异曲同工之处。时至今日,教育部再也不能坐视不理,必须重新发出电脑班通令文件,禁止全国学校,在正课列入收费外包的电脑班。


方佳仑从事教育30年余,从教师到行政工作,熟悉教育,关心教育,曾经担任华小督学,修读教育领导专业课程,教育行政管理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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