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大选是个创举,马来西亚独立至今,从未有如此多在野党议员入主国会的现象,反观国阵之前的强势,国会就等于是他们的地盘,反正就是人多欺负人少。什么一流国会?如何一流法?我之所以给它划上框框,就是要质疑执政党对一流的观念。
尤其是上一届大选,阿都拉首次掌管内阁之时,在野党的数量少得可怜,势力分散之余还要面对执政党议员的“狂言”。如何“狂”法?出言不逊也。巫统议员是最佳例子,从一个课题来讽刺竟然可以到侮辱女性的境界:月漏论、一父多妻论、蹲坐论,口出狂言者有的目前还端坐在国会上,如后座议员的邦莫达,便是其中最出名的一位,要不是在野党议员(“小辣椒”冯宝君)敢怒敢言,站起来号召全马女性、为女性辩护并要求狂者道歉,我想莎立扎或拉菲达等国阵女议员可能都忘了自己是女人吧?
上一届的国会,猜想有多少巫统议员伤透了其他族裔的心?阿都拉女婿耍猴戏要挑战华人权益,甚至还有叫华人回中国的狂傲言论,岂止煽动?岂止失礼仪?岂止没“国阵精神”?
而那些声称维护华社的政党呢?那些华人议员都到哪去了?不是所谓的“Mr & Mrs YES”吗?为了无聊的“精神”而被迫惟命是从,他们要如何面对自己的族群?如今时局大变,国阵开始耍清高了,由于在野党议员的身份一直都是以“反对”的口气和展开激烈辩论为主,国阵看准这样的状况大搞“好角色”,将在野党议员看成是故意刁难、不文明、鲁莽冲动、不合礼仪的代表,却不去看看他们之前那些令人反感与无知透顶的言行举止,实在是贼喊抓贼,救命!
拿美国的国会来比较?你不比他们言论开放。搬前殖民主英国国会来比?你又不比他们绅士般的端庄得体。我也不鼓励台湾那样的闹剧,人家拳打脚踢,火药味十足!试问民主制度里,在野党所扮演的角色是什么?而身为执政党,必须遵照的原则又是什么?不要只空谈什么一流、三流、不入流的废话,搞清本国的宪法、制度、国情等状况再说,第三世界的民主的进展走一步算一步,不要急着想用飞的。想超英赶美?之前的光阴都已浪费掉,可以赶上津巴布韦,算你利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