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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轰邦莫达知法犯法重婚<br>女权组织庭外抗议促辞职
May 18, 2010 11:03 AM
更新: 11:16 AM

NONE 巫统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邦莫达重婚案今日在鹅唛回教地庭续审,庭外却迎来一群不速之客,女权组织——“性别平等联合行动组织”(Joint Action Group for Gender Equality,简称JAG)拉队抗议,批评邦莫达身为立法议员知法犯法,应辞去国会议员职位。

邦莫达(51岁)与芝芝依芝蒂(32岁)于去年12月16日在美拉华蒂花园一间公寓结婚。由于邦莫达早于1991年8月24日与元配诺阿西达婚配,因此他在未取得法庭许可下犯下重婚罪,抵触2003年雪州回教家庭法令第124条文。

【点击观看短片】

罪成可罚款1千或监6月

bung mokhtar zizie at syariah court 他在今年4月20日面对提控时俯首认罪,根据2003年雪州回教家庭法第134条文,邦莫达可面对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性别平等联合行动组织”发言人——Empower执行总监玛丽亚陈批评,邦莫达身为立法议员却知法犯法,应该辞去国会议员职位。

“他应该这么做,因为他是立法议员却知法犯法,这个课题被提出的方式令他看来好像没有错。”

曾发表各种性别歧视论

NONE 她说,这位国阵后座议员理事会副主席过去在下议院拥有不良记录,曾经发表各种性别歧视的言论。

“如果他现在不辞职,那么至少他在下届大选不应该再被派上阵。”

“既然他是一名领袖,就应该拥有值得令人尊敬的样子。”

在场的妇女援助组织执行总监艾薇(Ivy Josiah)也说,政府制定这些条例有其道理,邦莫达应该成为众人的榜样才是。

“当政治领袖对法律置之不顾,他们到底在传达什么讯息?”

莫达自称不是犯法议员

NONE 不过,邦莫达受询时却否认本身知法犯法。

“我一直以来都是一名立法议员,不是一名犯法议员。”

他也拒绝回应有关组织的批评,并反指有关言论很无知。

“如果他们要知道答案,就到国会下议院去问,我无须在这里回答他们。”

辩方指两人初犯求轻判

在法庭内,辩方律师安里恩邦在求情时,希望法官基于两名被告都是触犯,给予轻判。

他希望,法庭优先选择罚款的刑罚,若要判监则应该提出理由。

他说,重婚并非刑事罪,而且媒体对此的广泛报道,也是对邦莫达形成惩罚。

不过,检控官祖沙拉法因(Zulsyarafain Yusof)则表示,两名被告都是公众人物,况且社会密切关注此案。

“我们要向社会传达什么样的讯息?”

法官较后决定,在明早9点下判。

邦莫达离开法庭时,甚至向庭外的抗议者挥手道别,其妻子芝芝也感谢他们出席。

邦莫达微笑说:“明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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