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党营企业的资产往往只集中于数名政要手中,大马国际透明组织认为,政党不应涉足商业,特别是不应掌控媒体机关,以杜绝贪污滥权及拿破仑主义等种种巨大争议。
大马透明组织在上周日出炉的《改革大马政治资金》报告中指出,若我国要制订《政党法令》,就应立法明文规定,禁止政党拥有企业。
巫统马华党产私有化
这份厚达234页的报告说,虽然政党应可经营本身的党报等非营利性公司,不过却应避免涉足商企业领域。
报告说,政党涉足商企业所掀起的其中一个问题,即相关政党的政要将把党产,转移至自己的手中。
报告以巫统与马华为例,指这两大政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掌控媒体机关,已加剧了党产私有化的问题。
“政党或政治人物掌控企业,将造成巨大的争议,包括贪污、政治恩庇文化、拿破仑主义、利益冲突及滥权等。”
承认难禁政党涉商界
大马国际透明组织进一步指出,若政治人物掌控某企业,那么相关企业营利将只由该政治人物所享有,而没有其他党员的份。
尽管如此,报告承认,就算在欧洲国家,也很难完全禁止政党涉足商界或掌控企业。
报告说,由于这属于宪赋权力的一部分,捷克法庭便曾在一宗案件中,裁决捷克某政党有权拥有公司或参与商业活动。
不过,报告建议,虽然法律无权全面禁止政党掌控企业,不过却可检讨政党所拥有的企业种类,如审视政党是否可拥有金融机构如银行等。
媒体与政要关系密切
至于在媒体领域,大马国际透明组织则认为,政党不应掌控媒体。
“政党除了拥有自己的党报外,应被禁止掌控其他的媒体,以确保朝野政党在选举中公平竞争。”
“一个政党若拥有某媒体,将拥有不公平的优势,通过旗下的媒体影响选民。”
报告也提出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即国内媒体虽然已鲜少由政党直接掌控,但依然与一些政要关系非常密切。
“只有《星报》及《马来西亚前锋报》例外,这两家媒体都是由马华及巫统直接掌控。”
“至于在野党则只拥有自己的党报,如行动党的《火箭报》、回教党的《哈拉卡》及公正党的《公正之声》,这造成大型的政党能够通过旗下媒体,全年无休地竞选及宣扬自家政党的资讯。”
建议废除印刷出版法
为鼓励媒体扮演政治吹哨者的角色,报告也建议政府废除《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
报告认为,媒体经常担忧出版准证遭撤销,而采取自我审查的报道方式,以致媒体都不敢揭露政治贪污的丑闻。
报告指出,一些非选举法令的限制,却已导致在野党在竞选时处于劣势,甚至选举委员会也已意识到这点。
有鉴于此,报告建议通过《政党法令》,确保所有相关利益者,都能平等地使用大众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