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马哈迪於执政期间援引内安法令展开茅草行动大逮捕的争议继续延烧,这名政治强人今日就声称,本身在担任首相期间,曾经打算废除内安法令,不过由于受到警方的反对,这项主意只好作罢。
无论如何,这番言论立即遭到前任副首相安华的驳斥,表示马哈迪不曾建议废除内安法令,相反这是他个人的意见。
马哈迪是我国第4任首相,掌权马来西亚22年,而安华则在1993年至1998年期间担任其副手。
在马哈迪担任首相期间,曾经在1987年展开臭名昭著的茅草行动,援引内安法令逮捕反对党、社运分子及华教人士等106人,包括林吉祥、卡巴星、林冠英、柯嘉逊及沈慕羽等。
指当权者不能滥用内安令
马哈迪今早在国会上议院所主办的一项论坛上主讲,在问答环节回应巴西马区国会议员依布拉欣阿里的提问时声称,警方当时以保护国家为由,劝告他不能废除内安法令,最终他接受警方的劝告。
“我要废除内安法令,但我的顾问是警方,警方说要保护国家安全,于是我接受了警方的劝告。”
他更直指当权者不能滥用内安法令,明显与他在任时的作风大相径庭。
不过,马哈迪很快又话锋一转,以不点名方式炮轰美国,虽然一直都极力批评马来西亚的内安法令,不过在911事件后,却一直把所谓的恐怖分子,扣押在关塔那摩湾(Guantanamo Bay)。
“至今为止,还有560多人被扣留在关塔那摩湾。他们(指美国)抓人不需要法律,我们抓人反而根据法律,我们还有内安法令。”
“在关塔那摩湾,很多人已经被扣留了5、6年,到现在甚至还没有审讯。”
批评者封相后会了解好处
马哈迪续称,那些批评内安法令者,是因为还未当过首相,不知道内安法令为何物,但一旦这些批评者成了首相后,就会了解内安法令的“好处”。
说着,他更笑称,台下的依布拉欣阿里便曾被内安法令逮捕2次,所以现在获释后才能成为一名好人。
前总警长再次附和马哈迪
随后,同台演讲的前全国总警长韩聂夫,也附和马哈迪的说词。他声称,马哈迪确实不喜欢内安法令,但他以警方的职务为由,说服时任内政部长的马哈迪,签下内安法令逮捕令,以进行逮捕行动。
他续称,现为国会反对党领袖的安华,在担任副首相时期亦建议废除内安法令,获得马哈迪的同意,但在他的劝告下,两人打消原意。
他宣称,在其劝告下,马哈迪与安华都同意只是检讨,而不是废除内安法令。
韩聂夫是我国第4任全国总警长,也是服务最久的总警长,稳据警界第一把交椅长达20年。1987年的茅草行动,便是在韩聂夫的任期期间发生。
安华:敦马捍卫内安法
另一方面,现任国会反对党领袖的安华於今午出席肛交案审讯后,则严厉反驳马哈迪自称任期打算废除内安法令的言论。他表示,本身在朝期间不曾听闻马哈迪提出此事。
“不管是在政府或党内,马哈迪都不曾提过此事。因此,我很惊讶他为什么现在挑起此事。事实上,马哈迪是那个捍卫内安法令的人。”
他表示,本身曾经在90年代初於国会以个人身份要求检讨内安法令,但是马哈迪却没有呼应这项行动,因此他被迫将它搁置一旁。
归咎茅草行动责任在警方
日前,马哈迪是在一本由美国资深记者汤姆普拉特(Tom Plate)所撰写的访谈录中,与在茅草行动中遭逮捕的反对党员产生争论。
马哈迪把大逮捕的责任归咎于警方,更声称曾经在行动前,会见林吉祥等反对党人,以保证这些人不会被逮捕。
不过,林吉祥及卡巴星则否认此事,并促请马哈迪公布所谓曾经会见的反对党人名单。
马哈迪实反对茅草行动?
无论如何, 韩聂夫 却力挺其前上司的说法,并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及警方的身上。他更声称,当时兼任内政部长的马哈迪一开始时并不知情警方准备发动大逮捕,直至马哈迪聆听警方的汇报后,更表态反对茅草行动。
马哈迪是在1986年至1998年期间兼任内政部长。根据内安法令,在警方扣留60天之后,若要再延长扣留,就必须交由内政部长批准,每次年限为两年。
尽管大多数茅草行动被扣者都在扣留60天期间内获得释放,但是大约40名被扣者却遭政府延长扣留两年,包括当时的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以及行动党署理主席卡巴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