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痛批纳吉违大马日宣言
安华称新法案旨在阻民联集会
大马律师公会再度痛批,首相纳吉刚提呈二读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已经违反了纳吉在916大马日前夕发表的开放民主诺言。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今午已经在国会大厦,向首相提呈律师公会反对《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的 备忘录 。纳吉派出首相署副部长刘伟强代为接收。
律师公会发表文告说,新法案中的限制性条文,将局限马来西亚公民只准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集会,使人们的宪赋集会权利变成毫无意义。
大马律师公会再度痛批,首相纳吉刚提呈二读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已经违反了纳吉在916大马日前夕发表的开放民主诺言。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今午已经在国会大厦,向首相提呈律师公会反对《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的 备忘录 。纳吉派出首相署副部长刘伟强代为接收。
律师公会发表文告说,新法案中的限制性条文,将局限马来西亚公民只准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集会,使人们的宪赋集会权利变成毫无意义。
“律师公会与普罗大众都曾赞好首相在大马日前夕发表的声明,并相信我国将迎来真正的改革。不过,现在这个法案的立场,却违反了首相的大马日前夕声明。”
建议呈特委会咨询公众
基于此,律师公会建议,应把《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交给国会特选委员会,以通过公众咨询的方式,确保这符合纳吉承诺“马来西亚奉行包容性民主”的言论。
在《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的前车之鉴下,律师公会如今也担忧,政府即将用来取代内安法令的两条新法案,将会是另一个失望的经验。
“我们促请首相展示勇气与决断力,坚持他的马来西亚日诺言,以履行人民的期望。”
仓促与不知情下呈法案
律师公会也不满,政府在仓促与公众不知情下,突然提呈《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
“除了媒体揣测新法案将在11月24日提呈外,我们没有收到事先通知。此外,法案在一读两天后,就迅速提呈二读,就像是政府在没提供充足的时间让国会议员详读法案,也没有足够咨询公众的情况下,就不恰当地推出这个影响深远的重要法案。”
律师公会重申,新法案拥有好几项条文极具争议,其中包括了:
(一)禁止街头示威;
(二)禁止年龄在21岁以下者主办集会;
(三)禁止15岁以下的孩童出席和平集会。
(四)要求主办单位与集会负起许多不恰当与繁重的责任;及
(五)对不遵守法案者,提出太高的罚款额。
允许国阵控议员上法庭
针对《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的诸多限制,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也发表文告担忧,新法案将会限制民联领袖,通过集会与群众大会(ceramah)向人民传达国阵贪污滥权的资讯。
“新法案阐明,违法者罪成将被罚款最高2万令吉。如果民联国会议员通过群众大会与集会,向人民讲解国阵的丑闻,政府将可借这条新法把民联议员控上法庭。”
“这条和平集会法案,将是用来阻止民联向人民解释课题的方法,因为新法案规定要申请举办群众大会与人民对话会的话,需要在集会30天前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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