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指出,政府将探讨主办428集会的净选盟联合主席安美嘉是否抵触任何2011和平集会法令的主要条例,因为后者已藐视法庭。

“我们要探讨她是否抵触新法令的任何条例,我们要针对藐视法庭(的错误),我会要求提控她。”

“显然,推事庭已发出庭令(但是她)还要藐视法庭,她是领袖,必须负起全责,别只提控‘小蚂蚁’,你身为领袖还想逃?”

 

他今日出席江沙县专业教师活动后,这么说。

力挺当局没错无需道歉

针对律师公会昨日通过议决,谴责警方过度使用暴力,并且要求内长和总警长公开道歉,纳兹里也认为,执法单位在428集会事件并没犯错,因此不需道歉。

“别发梦,就算太阳从东边升起,我们都不会道歉,我们没犯错。她应该解散(律师公会),因为已经对她的专业带来莫大羞辱。如果很难就(在大选)与我一较高低,否则你只是个胆小鬼、懦夫!”

安美嘉曾在静坐抗议大会前夕保证,不会违抗庭令闯入独立广场,并且会以和平方式进行,惟集会最后却发生暴力事件,有警员及媒体工作者受伤,也导致财物损坏。

同意另组新的律师团体

针对一名律师公会会员要求另组新的律师团体,来捍卫律师的专业、福利与利益,纳兹里则说,政府同意这项要求。

他说,有关律师可以其他组织或协会,比如法律协会(Akademi Undang-undang)的名誉,来另组一个专业团体。

“若有另一个团体或机构来代表(这些会员),那么(现有的)律师公会就只会代表那些执业,以及向该公会注册的人士而已。”

“其他一些拥有法律资格的人,比如讲师,没有必要成为律师公会会员。他们不是‘执业律师’,也不需要成为律师公会会员,”

一名律师公会会员阿布巴卡在昨日出席律师公会特大后,表示不认同现有的律师公会,并要求政府让他们另组一个替代律师公会,以脱离现有的律师公会。

若要参政就应组织政党

纳兹里说,上述律师可成立一个法律协会,以代表我国那些拥有法律资格的人士。

他也说,对于一些律师公会会员不满该组织的事情,他并不感到惊讶。

他认为,律师公会应该照顾其会员,以及律师的专业利益。

“我老早已说过,如果律师公会要涉及政治,请以政党名誉登记,那就不会衍生今日的问题。”

“它有超过2万名会员,只有1270人出席(昨日的特别大会),这不代表大多数律师的心声。”

律师公会昨日召开特大,通过12项议案谴责警方在428集会使用过度暴力,同时也促请内政部长及警察总长就此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