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公函指马华同意维持现状
董总促全面解密17年前“契约”
在马华不停要求董总出示“典当华教”的证据下,董总今日出示一份由教育部教育政策策划与研究组主任查利阿兹(Zahri Aziz)博士所写的公函,力证马华在17年前准备1995年教育草案时,曾与国阵成员党及非政府组织达致“独中统考文凭维持原状”的协定。
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表示,这封志期2010年9月3日的公函,是由查利阿兹致给当时雪隆尊孔校友会主席谭志江。
邹寿汉今午召开记者会,向媒体公布这份教育部公函。
邹寿汉指出,雪隆尊孔校友会是在2010年4月分召开会员大会,并达致三项提案,包括要求政府承认统考文凭。
较后,谭志江于2010年7月15日函首相纳吉反映3项提案,教育部则在9月3日回函答覆。
在马华不停要求董总出示“典当华教”的证据下,董总今日出示一份由教育部教育政策策划与研究组主任查利阿兹(Zahri Aziz)博士所写的公函,力证马华在17年前准备1995年教育草案时,曾与国阵成员党及非政府组织达致“独中统考文凭维持原状”的协定。
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表示,这封志期2010年9月3日的公函,是由查利阿兹致给当时雪隆尊孔校友会主席谭志江。
邹寿汉今午召开记者会,向媒体公布这份教育部公函。
邹寿汉指出,雪隆尊孔校友会是在2010年4月分召开会员大会,并达致三项提案,包括要求政府承认统考文凭。
较后,谭志江于2010年7月15日函首相纳吉反映3项提案,教育部则在9月3日回函答覆。
国阵成员党达协议
这份2页长的信函,其中一个关键之处是,“在提呈1995年教育草案时,国阵成员党和相关非政府组织,已经达致共同的协定和同意,决定维持现状。当时马华公会有关方面已同意接受‘独中学生统一考试文凭事宜维持现状’。”
接着,信函表示:“如果催促政府承认独中统考文凭,那么必须公平地重新审视当初所有达致的协定,包括同意撤销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条文,即‘废除教育部长改变华小和淡小,成为国民学校的权力’。”
质疑其他协定内容
邹寿汉表示,基于信上提及的“所有达致的协定”给人很大的想象,因此他怀疑其他的协定内容,可能包括维持现有独中数目,甚至牵涉华小校地的问题。
“马华既已正在调查此事,那我要求马华在两三周内,公布‘所有协定’。”
邹寿汉说,若有关协定或契约真的存在,就应该重新审视并加以修正。
促解密17年前协议
邹寿汉表示,若马华不交待此事,董总不排除号召集会或透过华团向政府施压。
“我们要得到17年前历史协议或契约的全面解密,虽然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但我们不愿放弃我们的权益。”
“我们仍然希望在获取得所有有关‘历史协议或契约’的全面解密后,争取在平等合理的对话条件、一劳永逸地解决华教长期面对不公平不合理的困境,祈愿能挽回民族教育的重大损失。”
协定包括会议纪录
邹寿汉也说,马华与国阵达致的协定,不一定是“合约”形式,也可能是会议纪录与协议。
同时出席记者会的包括雪隆尊孔校友会主席黎业波与前任主席谭志江。
谭志江也另出示2封公函,证明这份写着“马华同意维持统考文凭原状”信函的可信程度。
这2封信函,就是谭志江于2010年7月15日写给纳吉,反映校友会3项提议的信函,以及同年7月22日首相办公室发信指示教育部机要秘书凯鲁(Khairul Anwar Bachok)跟进,而副本则寄给谭志江。
其他尊孔校友会的议案,包括尊孔独中与国中校地,以及公平分配教育资源。
信函非出自“鸟人”
邹寿汉也驳斥马华否认典当华教协定不存在的说法。
他说,这是首相办公室亲自指示教育部跟进,尔后则由教部一名主任回应。
询及这可能是部门内小拿破仑作祟时,邹寿汉相信这封信内容属实。
“这封信出自一名博士之手,不是‘小拿破仑’及马华总会长蔡细历所形容的‘鸟人’,他清楚自己在写什么。”
邹寿寿表示,副揆兼教长慕尤丁于5月22日对民间复办关丹独中诉求表示无能为力,强调本身受限于教育法令、政策、过去的决定和历史协议。
契约若假副揆说谎
邹寿汉说,由于慕尤丁提及协议,也令人联想有关协定的内容有多广,甚至华社一直面对华小校地问题,是否也跟这协定或协议有关。
“假如调查结果显示历史协议或契约不存在,是假的,伪造的,那
就是说明尊贵的副首相慕尤丁是在说谎。”
“同时也在指责教育部的高官在捏造事实,伪造文件,破坏教育部官员的信誉。”
“我更担心的是在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有可能被有关人士隐藏或销毁,对华教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
以下是教育部公函部分段落的原文及译本:
ii)Pengiktirafan Unified Examination Certificate
Ulasan KPM:
Keputusan untuk mengekalkan status quo telah dicapai berdasarkan kesepakatan dan persetujuan bersama dalam kalagan komponen parti-parti Barisan Nasional berserta NGO yang berkaitan, semasa pembentangan Rang Undang-undang Pendidikan 1995. Pada masa itu pihak berkaitan MCA telah bersetuju untuk menerima "Unified Examination Certificate yang diambil oleh murid-murid sekolah Cina swasta juga dikekalkan status quonya". Oleh itu, jika kerajaan digesa supaya mengiktiraf UEC, maka adalah adil supaya keseluruhan persetujuan yang telah dicapai pada masa tersebut dilihat semula, yang termasuklah persetujuan membatalkan seksyen 21(2) Education Act 1961, iaitu "menghapuskan kuasa menteri untuk menukar status SJKC dan SJKT kepada sekolah kebangsaan".
ii)独中统考文凭:
教育部回应:
在提呈1995年教育草案时,国阵成员党和相关非政府组织,已经达致共同的协定和同意,决定维持现状。当时马华公会有关方面已同意接受“独中学生统一考试文凭事宜维持现状”。因此如果催促政府承认独中统考文凭,那么必须公平地重新审视当初所有达致的协定,包括同意撤销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条文,即“废除教育部长改变华小和淡小,成为国民学校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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