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国家银行将在两周内,向总检察长提呈有关外国基金资助本地公司或组织的完整调查报告。

财政部副部长林祥才指出,虽然已完成报告,但国家银行必须向数个单位查证。

“任何案件(在国家银行管辖权限下的法律),所研究及调查的角度就是是否涉及洗黑钱。

“因此,我们的总检察署将查证是否涉及洗黑钱活动。”

接受外国基金破坏国家

他今日在国会走廊对媒体这么说。

林祥才指出,国家银行已设有特别委员会调查外国基金资助我国公司或组织事件,大马公司委员会将采取进一步行动。

“(若真的发生)任何人士拥有目的接受外国基金资助,等于作出破坏国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