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外国资助组织是否洗黑钱
国行两周内向总检察署呈报告
马新社刊载: Sep 25, 2012 5:56 PM | 更新: Sep 25, 2012 6:00 PM
大马国家银行将在两周内,向总检察长提呈有关外国基金资助本地公司或组织的完整调查报告。
财政部副部长林祥才指出,虽然已完成报告,但国家银行必须向数个单位查证。
“任何案件(在国家银行管辖权限下的法律),所研究及调查的角度就是是否涉及洗黑钱。
“因此,我们的总检察署将查证是否涉及洗黑钱活动。”
大马国家银行将在两周内,向总检察长提呈有关外国基金资助本地公司或组织的完整调查报告。
财政部副部长林祥才指出,虽然已完成报告,但国家银行必须向数个单位查证。
“任何案件(在国家银行管辖权限下的法律),所研究及调查的角度就是是否涉及洗黑钱。
“因此,我们的总检察署将查证是否涉及洗黑钱活动。”
接受外国基金破坏国家
他今日在国会走廊对媒体这么说。
林祥才指出,国家银行已设有特别委员会调查外国基金资助我国公司或组织事件,大马公司委员会将采取进一步行动。
“(若真的发生)任何人士拥有目的接受外国基金资助,等于作出破坏国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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