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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触禁区法令判监一个月<br>惟蔡添强议员资格不动摇
Jan 23, 2014 12:38 PM
更新: 3:48 PM

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两年前净选盟3.0大集会,因为被指未根据指示离开警察训练中心,结果在今日被判罪名成立,并且面对一个月的刑期和1000令吉的罚款。

不过,由于判刑没有超过联邦宪法的规定,因此蔡添强保住其国会议员资格。

联邦宪法第48(3)条款阐明,一名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超过1年或罚款不低于2000令吉,将丧失国会议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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